一般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办
买卖合同纠纷法官会问哪几个问题?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可能会提出以下一些问题:
1. 是否有书面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签署的原因是什么?
2. 对方是否出庭应诉?如果没有在交易过程中表明自己的身份,法官会问如何证明对方就是合同的另一方?
3. 如果有合同,何时何地签署的?
4. 如果是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合同是否有盖章?如果没有,原因是什么?合同是否约定了违约金等条款?
5. 卖家是如何交货的?是自己发货还是通过物流运输?还是买家自提?数量和金额是多少?
6. 是否有发货单?发货单上签字的是谁?如果没有签字,是否有将发货单发送给对方?没有发货单的话,是否有其他证据,比如微信的沟通记录,证明自己的发货情况?
7. 是否有对账单?对账单的情况与发货单基本一致。
8. 如何付款的?付了几次?何时付款?总共付了多少钱?是转账还是现金支付?
9. 是否有开发票?开了几次?总共的开票金额是多少?
10. 对于纠纷的原因,双方是否有协商过?协商的结果是什么?
这些问题都是法官在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时可能会问到的,但具体的问题可能会因具体的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
合同纠纷法院一般怎么处理?
需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才会产生各种误会。
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如果是被告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法官无关。律师就经常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审判的期限,以取得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诉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起诉。
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和解。
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2、调解。
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
3、仲裁。
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
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纠纷法院一般会根据合同的内容、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调查取证,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法院还会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损失赔偿等因素,最终做出公正的裁决。如果一方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再审。法院的目标是维护合同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平交易和合同履行的正常秩序。
合同纠纷在调解或者仲裁不成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在审理中,法院首先要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