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土地纠纷怎么解决的办法

法律观点 2025-09-1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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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农民土地两家地边界纠分归什么部门管?
  2. 2020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3. 土地相邻权纠纷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农民土地两家地边界纠分归什么部门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土地两家的地边界纠纷,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0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1、双方协商

双方当事人因土地权属发生纠纷后,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解决权属争议。

2、行政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双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调解。土地权属纠纷的调解属于行政调解,而不是人民调解。调解应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互谅互让、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来处理。调解是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最便捷的一种方式。

村民与村组织、村民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可以向乡人民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调解。

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请求的事项和理由、有关证据。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自然资源局受理后进行调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3、行政处理

双方当事人若分歧较大,不能通过自行协商或行政调解处理的,可以向双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土地确权。

行政调解是行政处理的前置条件,未经行政调解的土地权属纠纷,不得申请政府确权。

村民与村组织或村民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均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局申请土地确权。

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制作处理决定书。

4、司法救济

注意:土地权属纠纷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政府的行政处理是人民法院受理土地权属纠纷的先决条件。

若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请行政复议或在30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土地相邻权纠纷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相邻关系纠纷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关于权属、侵权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案由的一种,是当前法院审理难度较大、法律依据相对较少的一种纠纷。

而相邻关系又是我国民法体系中关于所有权相关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只要是有人的地方,相邻关系都是必然产生和存在的重要的不动产法律关系。

因此,对相邻关系纠纷的认定和处理就关系到相邻各方的和睦相处问题,往大的方面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长治久安。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这里我就相邻关系纠纷的形成、认定与处理问题作一下我个人的探讨。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 不动产相互毗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各自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时,都要尊重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权利,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一定的方便或接受一定的限制,法律将这种相邻人间的关系用权利义务的形式确定下来,就是相邻关系。可见,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不动产相邻关系,从本质上讲,是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的延伸,同时又是对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的限制。

反之亦然。

例如,甲、乙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甲承包的土地处于乙承包的土地与公用通道之间,乙如果不通过甲承包的土地就不能到达公用通道或者虽有其他通道但非常不便,乙就有权通过甲承包的土地到达公用通道或到达自己的土地。

这样,在甲、乙两个承包经营权人之间就发生了相邻关系。

这种相邻关系对于乙来说,是其土地使用权的合理延伸,而对甲来说,是对其土地使用权的必要限制。

这种财产权利的合理延伸和必要限制,既无损于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满足了对方的合理需要,对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二)相邻关系的基本特征: 相邻关系从权利人一方来看,就是相邻权,从实质上说,它是一种法定役权。

从权利人来说,是其权利的合法延伸,而从须提供便利的一方来说,是对其权利的法定限制。

因此,相邻关系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也可以说是相邻关系应当具有的基本特征:

首先,相邻关系的发生须有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相邻关系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相互毗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

相邻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财产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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