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跟赔偿金能同时索要吗
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双倍赔偿金后是否还需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不是一个概念。经济补偿金具有法定性,与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有关。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惩罚。因此,赔偿金不等于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48条的规定,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是一种替代关系,而不是重叠关系。因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支付了相当于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后,就不需要再向用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但《劳动合同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看情况!!!
看什么情况呢,就是看两者是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合同,可以从两方的角度考虑。
从劳动者角度单方解除合同
1、正常辞职
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辞职
- 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单位可以辞职
此时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如果员工没有提前书面通知,辞职导致公司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有理由辞职
因为单位的过错,员工可以直接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
单位过错包括:不遵照劳动合同约定,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涉嫌欺诈、胁迫员工等违法行为。
此时, 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于是用人单位的过错、违约行为,因此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
从用人单位角度单方解除合同
1、有理由开除
对于员工的过错,公司可以立即开除。
这些情况包括: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员工有其他劳动关系、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这些情况,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正常解除
当符合下面情况,公司可以正常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伤病治疗后,不能继续胜任工作
- 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培训调整仍不能胜任
- 形式发生重大变化,例如公司解散合并等
此时,用人单位理所应当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这个问题太不专业了,什么叫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后,是否可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既然是协商解除的,那当时与公司是怎么协商的。
通常,由于员工本人原因提出辞职,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来说用工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但由于用工单位的原因,需要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必须支付补偿金。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1.用人单位经过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同时规定了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辞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比较:因为上述第二种情形,劳动者辞职也会出现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辞职离开的情形,所以造成很多人分不清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结:楠楠律师教你来区分👇👇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由劳动者先提出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要看谁先提出来了。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来,然后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那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来,其实就是我们说的“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很多地方的人社局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备案手续时,会要求注明是哪一方提出的,就是因为这涉及到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且也涉及到后面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失业保险。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根据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354号文件《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481号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上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而新的《劳动合同法》对此已不再有12个月的上限要求。
资料拓展: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被驳回还能主张补偿金吗?
如果你是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主张赔偿金但被驳回,主要看判决或者裁决的理由。如果理由是单位是合法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而你主张赔偿金与法律规定不符,那么你可以另案提出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判决或者裁决认为单位是合法解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你再另案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就没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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