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没名字离婚怎么分配(房产证没有自己名字离婚的话咋办)
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名字。女方从没支付过房贷,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你好,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原则上平均分割。
一般情况下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
不论是之前的婚姻法,还是现在的民法典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看《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据此,如果你们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后的收入,不论是谁挣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婚后收入购房还贷,当然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原则上平均分割,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以及跟未成年子女生活一方。
几种例外情形
以上说的是一般情形,现实生活中,也可能存在以下几种例外情形:
- 男方有证据证明所购房屋首付及还贷系用婚前个人资金所购,比如婚前银行定期存款账户,婚后没有混同,且资金流水清晰明确;
- 夫妻双方在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过程中,对夫妻财产达成了协议,作出了特别约定,则从其约定;
- 有证据证明房屋首付及出资全部来源于男方父母,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以及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此类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
这个题目给出的条件是婚后男方购房还贷,由于在我国法律上男女平等,因此,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婚后女方购房还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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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女方从没支付过房贷,离婚后房子应该怎么分配,当然要看买房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的共同财产买的,就能给你正确的答复了。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双方有平等的消费权。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规定,家庭财产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宿性质,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对婚后的共同财产,双方各占50%的拥有权利。
如果婚内男人买的房,是用他婚前的个人财产买的,后期还贷也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还的贷,只要有证据能够证实这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的,该房产的主人就是属于男人的,不因为是在婚内买房就改变了婚前财产的归属性质。
如果婚内男人买房,首付是用婚前个人财产买的,只要有证据,首付部分就是男人婚前的个人财产。还贷部分是用工资支付的,那么根据婚姻法,还贷部分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还贷部分男女各占50%的分割权利。
如果男人在婚内买房,首付部分用的是在婚姻期间内的积蓄,还贷部分是用男人的工资还的贷,无论在房产证上有没有女人的名字,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在婚姻期间内共同出资买的房产。离婚时,双方各占50%的分割权利。
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名字。女方从没支付过房贷,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婚后买的房子,都会推定系双方共同财产,不还登记在谁名下,因此将来如果离婚分配的话,一般是平均分配的。
特殊情况下,如果一方主张房子是婚前财产购买,或父母赠与本人的财产购买,那么他需要提供证据。例如,男方说房子是父母出资给自己买的,那么他应当举证证明有父母出资的情况。如果得到认定,那么房子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然后购买以后增长部分(价格上涨造成的)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某方主张房子系个人财产,又拿不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那么最后还是会被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
针对这个问题,其实情况是分很多种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咨询的时候,需要明确很多种情况之后,才能作出一个大致的判断。
婚后买房,其实并不一定就是婚后财产。根据闵律在实务当中的经验来看,婚后买房,还需要看购房款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而且房产证上面又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毫无疑问房子应该算作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针对婚后的还贷部分,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约定婚后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哪怕女方没有用自己的钱来还贷款,女方也可以主张共同还贷部分的对应增值部分,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而如果是婚后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那么房子肯定是要算作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婚后买房,买房的钱是父母出资的。对于这点,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资房屋首付,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儿子名下,则房屋的首付部分应当视为是男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对于之后归还的贷款部分,也是按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来主张对应的增值部分分割。
但如果房子的首付款是女方父母出资的,但是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则一般情况下视为女方父母对双方子女的赠与,也就是说整个房子都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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