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法律观点 2025-09-22 1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发生劳动争议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是什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劳动纠纷如何做法庭辩论?
  2. 离职签了无劳动及报酬纠纷协议,还能追究公司没交公积金责任吗?
  3. 工地老板与农民工没签写劳动合同,发生经济纠纷,该由谁负责?

劳动纠纷如何做法庭辩论?

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辩论怎样发言应遵循以下顺序: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辩论阶段主要是针对某项具体的事实或争执点展开。其顺序是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要经过审判长的许可,并围绕着案件事实和争执点进行。

在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审判长有权决定停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

如果新的事实或证据在法庭上难以查清,并且对案件的裁判有重要影响的,应对案件延期审理。

法庭辩论终结时,审判长应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离职签了无劳动及报酬纠纷协议,还能追究公司没交公积金责任吗?

一般说来,是不可以继续追究。

既然在离职时签了双方天劳动及报酬纠纷,按照民法诚实信用原则,视为你对劳动合同未实现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的自愿放弃。民事活动遵循平等、自愿原则,自主处分原则,你自己的利益自己有权处分。

人民法院这方面有过判例,员工在入职时承诺放弃单位缴纳社保,在离职时却又以该承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提起诉讼,要求单位缴纳。法院的判决结果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在释理部分引用了民法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此判例后,该类诉讼已基本销声匿迹。

至于你说的公积金,各地的政策,甚至各行业的政策千差万别,属于不属于强制缴纳范围,法律上争议很大,没有统一定论。以此诉讼想追究单位责任为你缴纳公积金,几无胜诉可能。

工地老板与农民工没签写劳动合同,发生经济纠纷,该由谁负责?

老板负责,可以去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仲裁,不需要劳动合同,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就行,法律对劳动者保护,劳动者不需要提供证据,一般仲裁就能解决,仲裁不成可以起诉,一般等不到起诉就会解决。

注意一点,只是劳动所得容易支持,提成、分红等收益比较麻烦,只能起诉,需要耐心,并且法院不一定会支持。

就本案来说我有二种看法,总之都是以法说事!工地老板也就是平常说的包工头,做为包工头的合法称号是要有法律依据的,如果该包工头拥有国家有关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的就是合法包工头,农民工在该工地工作是受国家劳动法保护的,如果该包工头没有任何资格证,那是非法经营的,也就是大家称的黑工头,农民工在这里工作是没有保障的,因为该工地是非法经营的,国家有关部门会依法责令停止经营的!因此,就本案来说,如果工地老板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旦与农民工发生了经济纠纷,属于以上前者的,那工地老板要向农民赔偿损失的,就是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也是事实上的该工地的员工!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的那天起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签,必须在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劳动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签订,就此解除劳动关系并发给约定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但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从超过的那天起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同时要依法给劳动者交纳社保金!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了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那就已经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应该从形成的那天起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书面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签,那用人单位依法要从形成的那天起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劳动工资!同时要依法给劳动者交纳社保金 ,用人单位必须按约定时间按时发给劳动者劳动报酬!因此,如果农民工一旦与工地老板发生经济纠纷,农民工可凭以上法律规定向工地老板索要赔偿!如果该工地老板拒绝你,你可备好你在该工地工作的各项证据(包括工牌,有工地名称的工服,考勤记录单,银行发工资的信息通知流水账,工地员工的证词及证人等)到劳动监察大队上诉,要求依法责令其赔偿双倍的工资,并且要求其依法补交工作期间的社保金,话又说回来,如果属于以上后者,农民工一旦与工地老板发生经济纠纷,就难说了,因为该工地老板属于非法经营老板,施工队团体也属于非法无资格团体 ,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因无凭无据,也仅只能和黑老板协商解决!好了,如果大家觉得我回答的还可以,你就点赞,也可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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