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分类
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的定义是什么呢?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再次审理的程序。
而只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判决、裁定,确实需要再审时所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有如下特点:
(1)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监督的一种方式。
(2)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具有法定性。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原因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并且应经法定部门审查决定。
(3)根据审判实践,只经过第一审法院审结的案件,无论是自行再审或指令再审,都适用第一审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
关于这个问题,199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应当在7日内通知被告并送达起诉状以及相关材料。
2. 答辩阶段: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后,应当在15日内向法院递交答辩状,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原告对答辩状可以提出反驳意见。
3. 举证阶段:法庭审理开始后,原告先提出证据,被告可以质证,法庭也可以询问。原告的证据质证完毕后,被告再提出证据,原告可以质证,法庭也可以询问。
4. 辩论阶段:举证完毕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回答法庭的问题。
5. 结案阶段:法庭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或裁定。判决或裁定一经宣告,即为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的程序,例如,简易程序、离婚诉讼程序、执行程序等。这些程序在特定情况下适用于相应的案件。
诉讼的含义,地位和分类?
诉讼的含义、地位、类型:
(1)含义:诉讼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
(2)途径:诉讼是处理纠纷、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3)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使诉讼。
民事诉讼案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如何申请?
简易程序的管辖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大部分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当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适用,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
简易程序之所以简易,就是因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相比,有很多优点,而且实践也证明简易程序对于案件的审结有利。简易程序的起诉方式、受理程序、传唤方式、合议庭组成以及审理期限比普通诉讼程序简便了许多。但不是一说简易程序,其中的过程都省略了。
诉讼法同时也规定,不是任何案件都适用简易程序。比如起诉是被告下落不明的,发回重审的,当时一方人数众多的,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因此如果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即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有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可以转化为普通程序。
也就是说简易程序可以转换成普通程序。当事人需向人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异议申请,提交书面材料。
一是提出的时间,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就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的,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期限,应当在第一次庭审审判人员宣布案件适用程序时提出,最迟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二是提出的方式,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方式,口头或书面方式均可。口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口头异议记入笔录;书面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书面异议收入卷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就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转为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转为普通程序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二)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 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京悦所徐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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