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骨折营养费赔偿几个月
工伤骨折营养费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有12项费用: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营养费概念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合理营养是促进康复的物质基础。受害人的营养状况,直接关系到手术的成败和疾病的治疗。受害人的受伤害的情况的不同,其营养要求也不同。从医学的角度来说,临床的许多治疗措施也需要营养支持作为提高疗效的手段。例如,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大手术、感染等情况下,分解代谢亢进,热能消耗和氮的丢失量显著增加;病人虚弱、疼痛、不适应,以及某些治疗措施或药物的副作用,使病人食欲不振,影响摄食;口腔创伤、消化道阻隔等不能正常进食,或进食反而加剧病情,或对术后伤口愈合不利等等。尤其是危重病人,往往不能依靠普通进食来解决营养问题。
工伤骨折赔偿中没有营养费这个费用,只有住院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生活费,还有工伤伤残赔偿款,生活费是按固定标准的,也就是每天20元,具体赔偿还要按事故责任认定书所分担的比例,除了伤残补助金,其它费用。都是按比例给予报销费用的,
骨折建议休养六个月一般赔多少钱?
骨折需要住院动手术,修养,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需要好好休息一阵子,那么工作被耽误了,看病还花钱了,谁来买单呢,如果有人负责那就他来买单,如果没有需要有保险公司活做出理赔,根据耽误上班的时间,资料花销核酸赔付,一般1到2万块
没有固定的赔偿数额,根据被害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法律规定的误工费(有单位的要提交劳动合同、工资表、完税凭证)、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详细计算。
还有如果有残疾的话,相关残疾等级证明,一级伤残将是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是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是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是21个月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是18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是16个月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是13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是11个月本人工资,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骨折了建议休息六个月的情况下,误工费算一百八十天,提供不出工资证明的,按每天一百元,就是一万八千元,营养费算九十天,每天四十元,就是三千六百元,护理费算六十天,每天按一百元计算,那是六千元,这三项加起来二万七左右,另加医药费,物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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