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职但是怀孕了不想走了可以吗(提出离职怀孕后不想离职了)
怀孕了要辞职可以马上走吗?
怀孕了不能立马辞职,需提前三十天通知。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是违法的。
不可以
怀孕辞职一般不可以当天走。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安排工作交接,财务部结清工资、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最后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是的,可以。这位朋友的问题是怀孕了要辞职可以马上走吗?
我的回答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普通员工要辞职,一般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即可。您是因为怀孕要辞职,这个理由正大光明
怀孕离职可以马上走吗?
谢谢邀请!本人从事3年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很高兴为您作答!
首先从常理来讲,员工离职是不可以直接就走的,因为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延续,如果有人离职基本都需要有人接替和交接,需要一定的时间,特别是对岗位技能、岗位经验要求比较高的工作更是需要时间来交接。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对离职也有明确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在正式录用后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告而别,那么可以视为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那么可能会按照用人单位的相关制度接受一定的惩罚。
另外,也大可不必担心用人单位不批准辞职申请,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如果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天以上了,用人单位仍然不同意离职,员工可以自动离职,也就是用人单位最多只能拖30天。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看每个公司的离职程序,你怀孕不是一日而成,也不是说怀了马上要生的,都是有个过程的,相信在这个过程里,你肯定会把离职这个程序办好的。正常情况下,离职你要先和你的直接领导沟通好,在和人事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不要一声不吭就自离,这样是对你工作的不负责,也是对待问题的不负责
离职后发现怀孕,还能回去上班吗?
若您已办理离职手续,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文件,说明您与企业之间已不再存在雇佣关系。此时您发现自己怀孕,能否回原单位上班,其决定权不在您这,而在企业。
常规情况,企业用人是要发挥其员工价值的,这里并非是指您没有价值,而是企业会考虑较多,比如您怀孕后工作量上的考量,而后是产假,再然后是哺乳期,等等。另外,您在未发现怀孕之前已办理离职,那么势必不愿与企业共发展了,那么为何又要因为某一件事情的改变而导致你试图接受自己曾经慎重作出的选择呢?是为了怀孕期间有一个安居之所,那么我觉得仅是如此,我们就比较自私了(说话直,您多担待)。 因此建议您,打消回原单位上班的想法,可以在孕期做些自己喜欢的事。
肯定不能了呀!我有一个同事怀孕了,然后我们老板各种看她不爽,就想让她离职,每次开会都要点名说她,说她这工作没做好那工作没完成,后来直接什么工作都不给她,把她手里的工作分给了别人,还给她单独弄了个座位,没事就跑到她那里盯着她,看她闲了,就说她啥也不干,给那女的气哭好几回,有次哭的都喘不上气了,怕她孩子出事,同事让她老公来接走了,所以啊,怀孕了你不走老板都想赶你走,更何况你走了,想回去是不可能的
呵呵,现在真的是什么无下限的问题都有人问,离职后发现怀孕了要回去上班,那意思你要是没发现怀孕也不会想回去,说白了就是想找个地方供着你生孩子,企业似乎没这个义务吧。
雇佣一个刚怀孕的女性工作,企业相当于白养你两年
虽然这么说可能有些夸张,但确实如此,为什么现在企业对大龄未婚未育女性如此不欢迎,为什么过了26岁以后未婚未育的女性特别难找工作,就是因为很多企业吃过这个亏,过了试用期就结婚,结完婚就怀孕,怀孕期间产检不舒适得各种照顾,工作压力不能大,体力活不能有,说白了就是养着你10个月。如果孩子不稳定,医院一个证明就能休保胎假,然后到了生孩子的时候,最少90天,多胞胎多一个多15天。休完产假到了哺乳期,依然是不能安排工作压力大的工作,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不能安排夜班,而且每天还得安排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多一个就多1个小时。也就是说生双胞胎,每天工作时间由原来的8小时,缩减为6小时,同时不能有太大的工作压力,而哺乳期的时间是10个月-1年,所以说女员工怀孕,公司是妥妥的要养两年。
你离职后想要回原公司上班是不可能的,除非公司是你家亲戚开的
上面已经说了一个怀孕的女员工相当于让公司白养你两年,那么你现在怀孕了想回去上班可想而知是不可能的,哪家公司会傻到雇佣一个刚怀孕的女员工,除非这公司老板是你家亲戚。
如果你没辞职,发现了怀孕,根据劳动法公司自然是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自然无论是怀孕期间,产假期间,哺乳期阶段都是能顺利度过的,但现在恰恰相反,你先离职了,公司自然不会也不可能让你重新回到公司养你两年啊。
希望越来越少的女性怀有这种想法,让正常的大龄女性能够恢复公平就业的环境
如果所有的女性都能够一个正常就业的心态,而不是想要孩子了就找个公司去上班,希望公司养你两年,那么劳动法自然可以保护好每个女性的正常权益。很多适龄女性其实真的没有结婚的打算,更不会在短期内要孩子而且个人条件很优秀,但大部分企业依然不敢雇佣这样的女员工,恰恰是因为不能准确的判断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毕竟说的再好,过几个月真怀孕了,企业真的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人存在,才让很多适龄女性失去了很多的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