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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有歧义,应作何解释?

2025-01-09 15:43:51 0人已围观

格式条款有歧义,应作何解释?

如果是格式合同,应当按对合同提供方不利的解释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所谓“一房二卖”,指卖家通过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房产出售给两位买家,若买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卖家签约,针对此类情况,卖家需采取如下措施,以登记为准,若其中一份合同已完成过户登记,由于物权优于债权,故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者拥有房屋所有权,以鉴定合同时间为依据。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卖方来讲,其中的条款约定如果认识模糊,容易造成违约,引发纠纷等情况。

【答案】,C 选项 C,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字面含义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具有不变性、附合性。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法律主观,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该按照通常理解来予以解释,如果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如果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则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法律分析,对格式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的裁决。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