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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清算就注销,股东需承担哪些责任?

2025-01-09 15:47:16 0人已围观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清算就注销,股东需承担哪些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法人资格仍存在,但是解散之后,企业已经丧失实际的履行能力,对债务应由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分配,对于不组织清算的时候我们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组织清算,如果相关机构不进行受理,那么债权人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职责或要求其对行政不作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人可以要求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恢复公司存续状态,待公司重新恢复存续状态后按照现行法律进行债务处理。

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的,有下列法律后果,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未清算注销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办理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要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批准。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