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是什么(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意思)
用人单位拒绝举证,会影响工伤认定吗?
您好,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个不会影响工伤认定。
第一、我们知道工伤认定自申请后,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分为公司提交的部分和员工提交的部分。
1、公司的部分有:员工的合同、考勤打卡记录、受伤情况描述等。
2、员工提交的部分:受伤情况描述、证人证言、身份证等。
第二、工伤认定申请中,如果必要的材料都齐全了,那用人单位提不提交证据都无所谓了,不会影响工伤认定。
第三,如果单位连基本的必要材料都不愿提供, 那么你可以以个人名义去申报工伤,然后工伤认定部门会联系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确认是否属于工伤的情形,并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应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的不提交任何证据,那么会认定用人单位默认属于工伤的情况。
所以,工伤认定申请,只要时间、地点、情形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的行为如何,都不会影响工伤认定的。最关键的是你自己要及时的去联系社保工伤部门并保持沟通,避免公司从中作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就是说,在这里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想要说这个不是工伤,需要举证证明,如果不能举证或者达不到证明程度或者如题拒绝举证,那么就认为这是工伤。
公司证明员工没有工作需要什么证据?
公司证明员工没有工作需要准备员工没有上班的打卡记录和公司全体员工上班的摄像头拍摄视频资料,如果公司需要证明某员工在入职之后一直没有正式来公司上班,那么公司人事部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例如公司在各个办公室和车间安装的所有摄像头摄像资料等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工单位不承认举证的工资条该怎么办?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者举证的工资条,该怎么办?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有这样想法,还是现实中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这完全是多虑的,本人就说明分析一下:
1,首先,你要明白什么叫举证倒置。举证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在劳资纠纷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是因为,此类证据材料是相关法律法规、劳动政策强制用人单位必须具备的,通常情况下劳动者是不可能得到的。如果双方纠纷涉及到这些材料,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对此,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如果拒绝提供,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则可以推定劳动者的主张成立;
2,其次,回到本题,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者举证的工资条,那么,根据举证倒置原则,让用人单位须提供工资条,且是合法的工资条,即上面有劳动者的签名,工资条上对应的上班时间,基本底薪,加班费,五险一金,个税,各项扣除杂费等明细,必须说明清楚,不然会采信劳动者的证言证据,所以劳动者无须担心,用人单位做不了假的,一旦一个做假,就要全套做假,极其困难的做完一套。当然所有的一切,必须要劳动者首先拿出证明存在劳动事实关系的证据来,后面的才会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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