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为什么单位不给交(一金为什么单位不给交了)
为什么公司只交社会保险而不是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在很多公司都是标配,可是并不是所有是员工都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企业怎么可以不给员工缴纳一金呢?这样做到底合不合法呢?
社保之所以公司能够帮员工缴纳,是因为社保局有出政策规定企业必须给自己的员工缴纳。如果企业不按照规定帮员工缴纳或者断缴的话,一旦被查到企业是要接受到惩罚的。还有很多企业即将上市,里面有很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否则是过不了上市的门槛。里面的规则细到什么程度呢?从公司和员工的劳务合同到发放工资是否有拖欠,到社保有没有及时缴费。是公司的员工,如果在月末来上班,在月初辞职,虽然上班的时间仅仅只有短暂的几天,但是公司却需要缴纳两个月的社保。
“一金”是住房公积金。这个在《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员工入职后30天,帮员工缴纳公积金。正常来说企业是需要帮员工缴纳公积金的,但是相关机构使用的是应该,也就是说没有强制性的东西。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公积金的缴费方式,个人交多少,企业交多少。有很多的小公司负担不起这部分高额的费用,一般能享受公积金的公司都是福利待遇比较好的大公司。但是有的也不一定,有的老板为员工考虑的比较多,从公司创立那天起,即使自己的事业还没真正发展起来,给员工的福利政策一样都不少,从而获得了很多忠诚的员工,离职率就非常小了,这也是企业留人的最好办法。
企业能够帮员工缴纳社保,也证明了企业的管理制度是完善的。如果能帮员工缴纳攻击金的话,证明公司的福利政策还是比较好的,至少有个强大的资金链,证明公司的发展是比较好的。很多外企的福利待遇比较好的原因就是这样,五险一金周末双休,节假日提前下班,还会时不时发放优惠券、购物卡等等。一个公司好不好,从福利政策上面就能看出来了,你们觉得呢?
五险一金最低标准是多少?为什么有的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实际上五险一金的最低标准并不相同。这里面有非常复杂的关系。
五险实际上是指的我们社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5项保险,统称社保。
社保缴费基数各地还是大同小异的,一般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社会平均缴费基数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不得超过社平缴费基数的300%。社平缴费基数是以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计算的。不过各地又有几种不同的计算方式,有的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计算,有的是以全部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各地的要求更是五花八门,有的是按照60%的最低交费基数计算,有的是按照最低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总体而言,五险一金的缴费钱数实际上都相当于缴费基数乘以相应的缴费比例。五险的缴费比例并不是国家统一确定,而是当地根据5种保险的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确定的。除了养老保险之外,基本是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主。
我们的职工本人缴费比例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3%~1%。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是5%~12%,由用人单位确定。
企业承担部分比职工要多得多。养老保险一般按照13%~20%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照6~10%缴费,工伤保险0.2%到1.62%,失业保险0.5%~1%,生育保险0.5%~1.5%,住房公积金5%到12%。
如果按照这样的缴费比例,按照青岛市2018年60%缴费基数3185元计算,用人单位每月最高负担能达到2000元。
所以,就有一些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了。
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为了降低用人成本的侥幸行为。有的人认为,降低了用工成本,万一不被劳动监察部门发现的话,可就省心、省事儿又赚钱了。
二是只顾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这样的企业一般都没有打算长期发展,只是打算赚一波算一波,随时准备关门的公司。根本不想做大、做强,这样的老板脑子里只有钱。
劳动者应该怎样维权?
劳动者在就业中属于弱势群体,确实有时候不得不在这样的企业工作。
实际上,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职工可以提出离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该给职工补缴社保,补缴社保还要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所以,职工一旦具备离职的条件,建议马上离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要求补交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长期在用人单位呆下去,很有可能出现单位破产倒闭的情况,这样我们想维权都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