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劳动关系有两个基本标准是哪些(认定劳动关系有两个基本标准是哪些内容)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后可以确定和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吗?
如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当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确定双方是否有事实劳动关系。如不发工资,不给工伤补偿由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处理,劳动仲裁与监察大队都是劳动局下属单位,但职能不同。
劳动关系的核心标准是?
主要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几个标准是从劳动关系三方出发的,对于认定劳动关系有很重要的意义。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单位被内部承包了员工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对于内部承包招用的人员与公司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内部承包不能免除公司的用工责任,公司应依法履行劳动用工过程中的各项义务,如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
单位被内部承包后,员工的劳动关系认定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
1. 实际控制权:对于员工的日常工作和职责,控制权在谁的手中是一个重要的认定要素。如果内部承包方在实际上掌握了对员工的指导、监管和管理权,那么可以认定为员工与内部承包方存在劳动关系。
2. 劳动受益方:劳动受益方是指谁从员工的劳动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如果内部承包方是直接从员工的劳动中获益的主体,例如通过收取员工劳务报酬,那么可以认定为员工与内部承包方存在劳动关系。
3. 经济依赖程度:员工对于内部承包方的劳动是否具有明显的经济依赖关系也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指标。如果员工的经济生活主要依赖于内部承包方,并不能自主决定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那么可以认定为员工与内部承包方存在劳动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且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果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内部承包方需要承担雇主责任,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待遇义务。如有争议,建议咨询相关劳动法律专业人士。
单位被内部承包后,员工的劳动关系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而言,员工的劳动关系可能会被认定为:
承包合同约定:如果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并且员工在承包期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工作职责,那么员工的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认定。
承包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承包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将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至承包单位,并且员工在承包期间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那么员工的劳动关系应当认定为转移至承包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在承包期间,如果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与员工沟通并协商解决,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承包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用人单位承包经营提供下列凭证的能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