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处理(未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

法律百科 2025-07-15 1
未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说明:
  1. 用人单位没有缴够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怎么办?
  2. 公司买意外险没买工伤保险,员工上班路上出车祸身亡了怎么赔偿?
  3. 没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该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没有缴够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怎么办?

一、首先确认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如用工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需经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向单位所在地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工伤申请报告;

3、 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4、 伤者本人或家属提供的事发经过及身份证复印件;

5、 工作场地内受伤需提交两个旁证人手写的事发经过证明材料;

6、 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7、 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注意单位联系电话,地址;

8、 相关事故的证明材料。

劳动者在上班期间或者上下班途中受伤,并不是所有情形都能认定为工伤。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向单位所在地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四、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人身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偿。

公司买意外险没买工伤保险,员工上班路上出车祸身亡了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出现工伤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项目包括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二、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没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该怎么处理?

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由公司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需要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鉴定结论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能够享受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数额标准赔偿。

没买工伤保险,一样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基金待遇。这是人社部门对于工伤职工的一种人性化承诺。

不管买没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之后应当首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发生工伤后30天内,应当由用人单位提起工伤申请。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可以在30天后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起,劳动者提起的话。工伤发生之日起至劳动者提起工伤认定之日期间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部门不会报销,有用人单位承担。这算是对用人单位的约束。

如果用人单位没购买工伤保险,也是这样,所有的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相应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其实工伤待遇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主要是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死亡的抚恤金和遗属待遇等等等等。

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主要是停工留薪期待遇,相应的社保费缴纳、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

职工发生工伤之后,如果用人单位置之不理,职工虽然不能按照工伤待遇住院报销,可以按照医保方式进行住院报销。

等待职工及家属一个月后申请工伤认定,确认是工伤之后,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关系。

然后,工伤职工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提出工伤待遇先行支付。理由就是用人单位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主要情况包括: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依法经仲裁诉讼后,能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一般工伤认定部门会在收到职工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单位发放催付通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费用,用人单位五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将先行垫付。事后由社保部门向用人单位追缴有关费用。

以后拒不支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企业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再融资、贷款等方面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所以,国家的法律会保障我们工伤职工的权益的。至于法律规定,有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