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肯迁出户口怎么办(离婚后一方不肯迁出户口怎么办理)

法律百科 2025-07-15 1
离婚后一方不肯迁出户口怎么办介绍:
  1. 离婚后对方户口不肯迁出怎么办?
  2. 离婚后户口原籍不同意迁回怎么处理?

离婚后对方户口不肯迁出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肯把户口迁出怎么办?谢邀请!对离婚户口问题,我个人是这样看的。对要求离婚的一方,当婚姻关系不再缩存了,并通过法院处理裁决后,己经行程了判决书。那么对你的户口原则就不是家中的一份子,只个时候如对方要求你把户口迁出,你就要按离婚判决书为证,主动迁出原户藉所在区,当然也会出现离婚后户口还存放在原来户籍上,不想迁出,或者不愿迁出。这些问题并不是个案,随着离婚案的屏力上升,从而现在人离户口不离的现象也很多,故而法律上也没有强硬非要把户口迁出,我个人认为还是要互相协商,必尽还有一段夫妻姻缘,至于不迁作为要离的一方,也许他(她)有自己想法,待过一段时间再说。看看是否有没有破镜重缘的机会,相互要多一份包容,多一份理解!仅个人观点!

对于户口的问题,法院一般是不会处理的,因为户口是属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行政职权,法院不直接进行干预和强制性的处理。

所以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于户口问题只能进行协商。如果想在法院层面进行处理,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签署相关的协议,约定一方在离婚之后需要将户口进行迁出,如果不迁出需要向对方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假如有这样的书面的违约责任条款,那么当一方不履行该协议的时候,对方是可以依据协议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依据该协议判决是否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这方面的书面约定,只是单纯的要求法院要求对方迁出户口,法院不能直接进行处理。所以户口方面的问题,还是只能由离婚双方自行进行协商。

曾经携手同船渡 ,

而今转身已殊途 。

婚离心痛仍同户,

藕断丝连不清楚。

离婚后,嫁过来或入赘的一方的户口是可以迁走的。可直接在户口迁入地办证中心公安窗口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那么离婚对方不愿意迁户口怎么办?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一下。对此,国家政策上有以下规定: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若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因此,双方协商不成的,另一方方可参照上述规定,到派出所申请强制迁移对方的户口。  

 

离婚后如何迁户口?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是什么?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为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冤家,故来相对;/即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谢邀。题主提的这种情况应该不太普遍。一般会出现在一二线城市或发达地区的省城。一般是因为离婚后,一时无法在所在地区找到合适的落户地(大城市落户难呀,很多大城市落户要求出示房产证)。所以应该是出于生活的无奈,否则按常理很少有人离婚后还把户口留在原地。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曾经的男方或女方,应该给于对方宽容与理解,比尽曾经夫妻一场,虽然没有了亲情,至少也还有人情在吧。容纳两三年又有何妨呢。

离婚后户口原籍不同意迁回怎么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男方可参照上述规定,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女方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