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劳动合同制定满55岁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合法吗?
这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果你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话,单位是必须同意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与员工签订合同之后就形成法律效益。如果到了退休年龄。满15年养老保险。符合退休条件那就给退了。如果到了55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违背了劳动法。员工可以上劳动仲裁起诉单位。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保障。。
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距离退休不到五年的,不应当解除合同。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范,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时间超过八年,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违法。
好多的私企和民营企业。不尊守劳动法;他们招收工人试用。过了试用期就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做就是为了给工人少开工资。也不用发给工人劳动保护用品。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可视为违法的。一个工人在企业工作几年甚至十几年你说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吗?被解除人一定要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并提出赔偿。
我离退休不到五年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离退休5年内,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依然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