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合同履行属于什么违法
-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有什么责任?
- 法院的调解协议(不是调解书)当事人不履行,可以强制执行吗?
- 甲方和乙方都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对此谁承担违约责任?
- 因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有什么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标的系非金钱债务,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当事人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这种损失包括:假设合同已经履行了,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这种利益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为他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而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在双方订立合同时,在正常的情况下,一方不可能知道他将来的违约行为会给对方造成的那部分损失,是不用赔的。如果是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的调解协议(不是调解书)当事人不履行,可以强制执行吗?
1、虽然在法院签署了调解协议,但是该调解协议是双方签署的,没有经过法院的盖章认可,即便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也不能直接根据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但是如果是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因为加盖有法院的公章,是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的,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正常来说,一旦到法院进行调解,法院会制作四类类文书,即开庭笔录、调解协议、调解书、送达回证,开庭笔录、调解协议、送达回证需要当事人签字,调解书不需要当事人签字,通常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并且缴纳了诉讼费(诉讼费会减半收取),法官都会再制作调解书邮寄给双方。
所以,不要轻易的认为没有收到调解书,就可以不履行调解协议,也有可能法官已经制作了调解书,但没有邮寄给当事人,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仍然可以向法官索要调解书,并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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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和乙方都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对此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即违约方对合同相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你题中所言双方都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这并不能得出谁是违约方,也不能简单认为双方都构成违约。要看谁有先履行合同义务,或是同时履行。
这就涉及合同的抗辩权问题,即不安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看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有无合法抗辩。若抗辩合法,其就不属违约,承担责任的可能即相对方了。若抗辩不法,就可能构成违约。
若双方是都不想履行合同,那合同解除即无阻力,要发生违约现象我想只有理论上才有可能。当然还要看有无免责事由。若有,即使不负责任
因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你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因此,您可以以单位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请求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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