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女方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吗(夫妻离婚后女方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吗知乎)

法律百科 2025-07-18 6
夫妻离婚后女方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吗说明:
  1. 尽管会对往后日子造成重大拖累,大部分中国离婚女性还是拼命争孩子的抚养权,这是为什么?
  2. 女方离婚后,不要抚养权,也不付抚养费,她老了孩子还有责任和义务赡养她吗?

尽管会对往后日子造成重大拖累,大部分中国离婚女性还是拼命争孩子的抚养权,这是为什么?

绝大部分收入不高的中国离婚女性,明知养育孩子会给往后日子及再婚造成重大拖累,预料到不能为孩子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还争夺抚养权,确实值得思考。

我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最主要原因,是母亲对孩子刻骨铭心、不忍割舍的爱。因为十月分娩、自小哺育,幼小孩子对母亲拥有深深眷恋,不考虑自身收入微薄,无稳定良好的扶养能力,夺获抚养权,即使付出巨大艰辛,也只能让孩子在贫困、自卑、压抑的处境中成长。这种深爱,挟带着对孩子的占有私欲,无疑是偏狭、固执而自私的。

离婚女性,往往是自己独自扛着扶养孩子的艰难。特别是经济条件不太好的离婚女性,拖带孩子再婚,也让自己满意的对象退避三舍,不得不降格以求。当然,如若离异的男方也经济条件很差,家庭成员又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女方争得抚养权,对孩子的成长相对有利,即使对今后生活形成重大拖累,也在所不惜,这是可以理解的,理应另当别论。

真正深爱孩子,应是有理智的爱,为了孩子的成长,权衡利弊、深思熟虑做出是否要抚养权的选择。尽管选择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割舍对孩子的感情是痛苦而艰难的,这样痛苦而艰难的放弃,不仅是对自己的今后负责,更是对孩子的负责和成全。既然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又何必再让不理智的情感束缚住自己和孩子。

说说自己亲身感受吧,孩子一直在身边,一岁多扔下她给妈妈,自己外出打工,那时候婚姻破碎,自己也抑郁,要不是对小孩的牵挂,可能走上不归路。记得她还很小,我哭了,她用稚嫩的双手擦掉我的眼泪,抱住我说,妈妈不哭。而我却忍不住大哭,因为她的贴心懂事,因为不能给她一个完整的家,我内疚自责,却什么也改变不了。也是那时候我自己知道,我是这个小人全部的依靠,我要养育她。

同学劝我不要孩子,说这样再婚很难,我说么有孩子我活不下去。其实,有时候不是孩子离不开我们,而是我们离不开孩子。

我把孩子放在老家,自己出去打工,经历很多,有时候很累,有时候压力很大觉得自己撑不下去了,但一想到她,就满血复活了,这就是我的责任,我生命中最爱的人,每星期都来回奔波,就是为了在她成长中多参与点,每次分别都是泪流满面。后来有条件,把她带到身边上幼儿园,天天看到她,那种幸福,无法言说。

对于大部分离婚女人来说,无论多艰难,只要有孩子,生活就是彩色的,充满欢声笑语的,再不再婚无所谓,而男人绝对会再婚。

和孩子一起成长,一起参加各种活动,一起玩耍,看着她从咿呀学语到可以帮助你,你会觉得此生无憾。献给那些为了孩子付出全部心血的妈妈们,尤其是单亲妈妈,她们承受很多。我始终相信一切会越来越好。

我没结婚。领养了两个离婚的人丢下的不要的孩子。因为每一个小小的生命都值得我们尊重和呵护。过程艰辛,但我也没怕过。也没怨过。和孩子一起成长。挺好的。到今天,我的孩子也快结婚了。我要祝福每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们。

女方离婚后,不要抚养权,也不付抚养费,她老了孩子还有责任和义务赡养她吗?

如果经常来探视但不支付抚养费的,视为无抚养能力,要养老;如果从不来往,属遗弃,不用养老;如果一方禁止探视,视双方意愿,友好协商,通常应低水平赡养,毕竟有生育之恩

从一个三岁开始起,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也没给过自己抚养费。有爷爷奶奶,还有父亲扶养长大的孩子的经验。那个女的在孩子长大后。如果是工作特别好的情况下。有一大部分可能会找来的。除非是他在那边又结婚了,有人给他赡养。否则她孤独一人。或者是无依无靠的情况下。肯定会找回来的。在法律上,你是打不赢这场官司的。哪怕她没有出一分钱。孩子长大后他找回来打一场官司的话。有一部分法官是会赡养的可能。虽然说孩子不心甘不情愿。万分无奈。但是你也只能那么办。就算是你们离婚时候写了一份。不需要孩子来赡养的协议。但是当他老了这份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法律上没有这条。

不管以后养不养老都得要抚养费,生了孩子就得抚养。她说不给抚养费就不给呀?她以为她是谁?不给就走法律,今天看个新闻一个小孩12岁把他妈给告到法院要抚养费,而且还胜诉了。看现在有的男人都不如个孩子,人家不给抚养费就没辙了,真是窝囊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