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手续)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去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材料?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材料由地方规定,以上海市为例,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用人单位应提供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若属于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及复印件;
4、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提供该工伤人员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工伤人员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人员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注1: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申请人签名。
注2: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注3:提供的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盖翻译机构印章的中文翻译件。扩展资料:上海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致残5—6级待遇)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为25个月。第三十九条(致残7—10级待遇)(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0个月;十级伤残的,为5个月。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社局-工伤人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申领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解除劳动关系后,职工医保怎么续缴?
解除劳动关系后,职工医保怎么续缴?
医保是很重要的,它能保证在患病时获得社保基金支付的待遇,停保后应及时续缴。
1、因劳动者主动离职解除合同停保的,如果没及时找到新的就业单位,可以以个人身份在医疗保障局办理医保接续。医保一般分为一档、二档两档,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档次,二档为高档,设有个账,报销范围比一档要广一些。
2、非本人意愿离职解除合同符合享受失业金的,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开始,医保会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失业者办理,如果失业金享受16个月,那么医保也会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代为购买16个月,当然如果重新就业了,失业医保也会停保而转就业单位参保。
3、转移统筹区参保。如果离开了原参保统筹区,可以在新参保地依政策参保,原参保地打印好参保证明,将医保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
以个人身份接续医保的要注意,必须在三个月内接续,超过三个月的重新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待遇享受会有等待期,各地方可能规定有6个月、12月等不同的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