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感染血吸虫病可享受工伤待遇吗(因公血吸虫病企业退休待遇)

法律百科 2025-07-19 4
因工作感染血吸虫病可享受工伤待遇吗介绍:
  1. 外出务工感染了血吸虫病,算工伤吗?可以索要赔偿吗?

外出务工感染了血吸虫病,算工伤吗?可以索要赔偿吗?

谢易境归原邀请。回答你的问题:一个血吸虫病,现在不算什么难病,什么大不了的病,很容易治愈的。

1 属于职业病,才算工伤。

2 工伤,是工作中出事故受伤,如得急重病,要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以上理由,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所以,你的情况属于特殊情况,用工伤保险条例,很难算工伤。既然不能算工伤,也就不能有工伤赔偿。

但,你的情况特殊,被感染血吸虫病。只要有检查出血吸虫(包括肺吸虫)的化验报告以及片子,作为证据,加上你的肝病,肺病的病情,就可以向你公司或单位申请特殊疾病医疗报销,医药费可以报销85%以上。

另外,此疾病确切,单位应负医药费,补助你的务工、护理、生话费用,直到疾病完全治好。

也就是说,现在的血吸虫病,只要你到正规的医院医治,完全可以根治,治好了,就没有任何事,照样可以回到工作岗位照常工作。

谢邀。

个人认为因外派出国务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血吸虫病应该算工伤,且目前国内有外出务工感染传染性疾病算工伤的法院判例。但是因为楼主是中介的劳务输出,是劳务派遣到中铁二十局至安哥拉打工。即便认定为工伤,您也应当向用人单位及您当初外派您至中铁二十局的中介公司区索赔。出于对职工关怀的人道主义角度来说,中铁二十局为您解决血吸虫治疗费用已经很不错了,工伤索赔的话都由用人单位劳务公司来承担。但是如果劳务公司没有为您缴纳工伤保险,中铁二十局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下面将分析说明如下:

一.我们先来看看工伤保险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单纯的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第十五条来看,楼主因工外出务工期间患上疾病,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第十五条认定或视同认定认定工伤的情形。但是,我们不能简单的死扣法律条文,还要理解法律条文的关键意思。

二、工作原因是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关键要素之一,而楼主是因工作原因外派安哥拉符合认定或视同工伤所应具备的工作原因要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职工受到伤害是否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工作原因是其关键要素之一。楼主被外派至安哥拉开展工作,在出国务工期间感染血吸虫病,致身体器官功能受到伤害具备工作原因要素。

三.楼主因安哥拉的工作环境而感染血吸虫病,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楼主因工外出,因安哥拉特定的工作环境而感染血吸虫病,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三、国内像湖南省就有专门的文件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感染血吸虫病,可以认定为工伤。当然,可能各省的规定有区别,但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关键因素还是要看因工作原因。

湘政办发(2009)1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单位〈关于职工患血吸虫病享受工伤待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感染血吸虫病,可以认定为工伤。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的规定,非典型肺炎、血吸虫病、疟疾同属于乙类传染病,根据我国行政法合理行政原则,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或行政裁决时,应当坚持考虑相关因素原则,不能区别对待。

四.如果楼主的用人单位不向当地社保局做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是当地社保局不认为这应该属于工伤,建议楼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楼主所在的劳务公司未为您缴纳工伤保险,用工单位及中铁二十局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的医疗条件下,血吸虫是能够完全治愈的。但不代表血吸虫病就没有后遗症。血吸虫病的后遗症主要是肝损害,血吸虫晚期病人往往肝硬化导致门静脉高压,胃底、食道静脉曲张而发生大出血。同时脾脏也肿大。这些后遗症或是晚期病人都会使得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严重丧失,因此楼主情形很有必要进行工伤认定。

但因为楼主是中介的劳务输出,是劳务派遣到中铁二十局至安哥拉打工。即便认定为工伤,您也应当向用人单位及您当初外派您至中铁二十局的中介公司区索赔。但是如果劳务公司没有为您缴纳工伤保险,中铁二十局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也就是楼主所在的中介劳务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倘若用人单位不愿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后,劳动者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倘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话,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的医疗费应由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负责,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或是人社局都不认定楼主情形是工伤的话,楼主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