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和劳动合同区别有哪些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存在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
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只能是自然人。
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
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地位平等。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建立后,即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
3、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5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4、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而且不得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5、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劳务纠纷由人民法院审理。
而劳动纠纷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身为打工人的我们,日常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别看两个合同只有一字之差,但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可是千差万别,如果不了解其中的奥妙,可能就会吃大亏。
在此,把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做如下分析:
一、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法所规定的,即接受劳动一方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一方为自然人。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则比较灵活自由,不拘泥于用人单位和自然人之间。
二、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劳动者要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者在工作中的风险也由单位承担,例如上下班途中的安全和生产劳动时的安全等。劳务合同的双方是平等主体,提供劳动的一方可以自行管理和支配自己的劳动,所以风险也由自己承担。
三、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劳务合同则没有此项规定,是否购买社会保险是约定事项。
四、工资:虽然工资主要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但劳动合同不仅要遵守按劳分配原则,还需遵守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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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私企上班九年了,从2007年开始在此单位上班,前五年没为本人交社保,我有权向它补交吗?还有去年鉴了三年合同,要2019年1月合同到,公司以法年龄以到要解出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务合同请问一下单位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