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限有多长-法律知识大全
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限有多长-法律知识大全汇总: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通常根据个人的失业情况和具体的法律规定来确定。一般来说,失业者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领取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金,这一期限通常是一年内的连续月份。但是一些情况下,失业者可以根据特定的法律规定延长领取期限。
领取期限的长度依赖于个人的失业情况,一般来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失业者可以通过努力寻找工作和符合规定的工作要求来维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失业金领取时效是多久?
失业金领取时效时间是: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领取)为三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
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什么?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取决于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长短: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同时,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失业人员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在失业前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及以上时间。
失业后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再求职的意愿。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请注意,上述信息可能存在更新,请咨询当地劳动和就业机构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