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缴纳个税吗(工伤赔偿缴纳个税吗怎么算)
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取得的工伤补贴是否缴纳个税?
泻药!国税局对于工伤保险待遇是否缴纳个税,有明确的文件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由此可以得出,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免个税:
1、针对的是认定为工伤的职工;
2、工伤科或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费用;
注意:未缴纳工伤的单位,但被认定成工伤的员工,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的费用,也免征个税。
二、具体的工伤待遇包括哪些项目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非法用工取得的工伤费用是否也免个税?
例如:单位未取得营业执照,雇佣的人员,工作发生意外,单位支付了相关费用,是否免个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再结合财税【2012】40号文,第一款规定,非法用工支付的一次性赔偿金,也应免征个税。
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取得的工伤补贴是否缴纳个税?职工的工伤补贴应该是对职工在工伤期间遭受意外风险的补偿,一般情况工份补贴是不可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我国个税法的相关规定,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个人经营所得,6,利息,红利,股息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以上九种项目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此之外,工伤补贴,保险理赔,退休金,抚恤金,丧葬费,救济金,扶贫金,残疾金,福利补贴,这些项目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谢邀!
关于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取得的工伤补贴是否缴纳个税这个问题,总的原则就是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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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接触过类似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本通知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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