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申领工伤待遇
申请工伤赔偿个人可以单独去社保局申请吗?
不可以的。入股需要申请工伤赔偿,那需要提交很多的材料和证明等,这些材料都是需要单位盖公章,领导签字确认以后才可以的,所以自己单独去社保局是申请办理不了的,只能通过单位社保经办人处理,以单位名义提交材料才能办理。
离职后,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虽然提出了辞职申请,但是并未到最后工作日,劳动合同依然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存在。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若工伤予以认定,劳动者伤情恢复停工留薪期结束后,需要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若为五至十级,除非单位不接受你的辞职申请,否则你的申请辞职的法律意思表述不能撤销,劳动合同将在你申请辞职之日起去掉停工留薪期后,满三十日解除。
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社保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若定级在一至四级,劳动关系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强制保留,退出工作岗位,由社保基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
达到退休年龄后停发,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若养老保险待遇比工伤伤残津贴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若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为达不到伤残等级,则劳动合同在你提出辞职申请的时间起,去掉停工留薪期,达到30天时劳动合同解除,无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待遇,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办理工伤减员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实时保险待遇。总得来说《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解除有强制性规定,并且优先于《劳动合同法》。
除非劳动者满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时,否则对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解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另外《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只要被认定了工伤,无论工伤职工有没有伤残等级的级别,他的劳动合同解除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条(无过错解除)和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条款)。欢迎讨论。
员工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吗?怎么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律师办理工伤案件10年的经验,简要解答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发生工伤的单位应该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申请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向当地的人社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
2,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是你需要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提供你受伤治疗的病例。
3,你应该到当地的人事部门。工伤认定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根据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据,补充相应的材料。
第四,建议你在处理这个事情之前,最好能够详细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你把整个流程弄明白,然后你才知道相关部门告诉你的是对是错,否则的话别人告诉你去确认劳动关系,你就去确认劳动关系了,那么你这个时间就增加了,增加了你的负担。出了工伤了,你付费咨询一下律师,这是正常的途径。不要因为省小钱而吃了大亏。
当然可以,前提是企业拒不为员工申报认定工伤或者由于企业的原因未在30日内提交认定,则员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在事故发生日起一年内可直接向所在地区工伤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材料基本的有本人劳动合同,事故经过和证人证言,诊断证明,病历记录,影像报告。和其他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
谢谢邀请!针对这个问题,首先可以肯定的说,员工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而且不论公司有没有给你缴纳社保,只要你能证明劳动关系,你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
申报工伤的时间限制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公司须在30日之内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若公司不申请,那员工可以在工伤师傅发生后的一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可委托他人代办),如果是这种情况,属于公司责任,所有产生的费用都由公司承担。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2、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或其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受理后的15内会有工伤认定的决定。
如果有争议,需要证明的,那么最长60日内要有结果。
员工自己工伤发生后,就进入工伤医疗期。
具体时间根据医院的安排,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延长到24个月。
工伤医疗期结束后进入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结果分为十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会有不同的待遇,也有可能鉴定不到等级,那就无法享受补贴。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间发生工伤,一定要第一时间去要求公司申请如果不申请,就自己去申请,那么这期间最重要的就是,如果存在不确定因素,千万不要贸然把医院诊断的记录原件全部给到公司,防止公司收了资料耍赖不给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