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侦查阶段嫌疑人的权利范围是什么

法律百科 2025-07-21 7
刑诉侦查阶段嫌疑人的权利范围是什么意思解析:
  1. 刑事拘留后的权利和义务?
  2.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有哪些?
  3. 刑事案件直系亲属可以了解到什么?
  4.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这是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后的权利和义务?

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被拘留人员在执行拘留期间,依法享有申辩、申诉、检举、控告、复议、行政诉讼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劳动权;文化教育权。被拘留人员的义务:被拘留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拘留所所规、《被拘留人员行为规范》和《被拘留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有哪些?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

  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刑事案件直系亲属可以了解到什么?

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不可以到公安机关了解案情,也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可以给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罪名和案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这是什么意思?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应是在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时。

检察院邮寄来一份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意思是说检察院要将案子起诉到法院了,犯罪嫌疑人可以请律师作为开庭准备,有什么问题可以反映给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