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合理吗

法律百科 2025-07-24 7
其实借款合同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合理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借款合同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合理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借款合同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合理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1. 民间借贷,借款方自愿付高额利息和违约金,可借到钱后既不认可利息违约金也不还怎么办?
  2. 借贷时,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该如何取舍?

民间借贷,借款方自愿付高额利息和违约金,可借到钱后既不认可利息违约金也不还怎么办?

看看你们协议的“高额利息和违约金”具体是多少吧,一分钱未还的情况下,最最理想的结果也只能高到年利率24%之内了。

提问中涉及的问题,就是近年来管理部门对于民间借贷的治理重点问题。

在提问中潜在有一个意思就是:“双方事先谈好的,借款人拿到钱后不履行是否合理?”

在法律规则中,对于个人有“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判断基准,但是在当前治理环境下,已经从法律意义上定义了“借款年利率超过36%”不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下,你再约定“违法此条款的约定”,那当然就无效了——即便借款人已经给过你了,如打官司,超过36%的利息部分仍然需要返还给对方。

所谓“小规不抗大法”,不是所有的“双方协议一致”都是合法的,那你要签订一个“生死决斗协议,打死了自己负责”,难道也要法律保护这个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对于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按照年利率24%、年利率36%2个档级,给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对于纠纷发生提交法院之后,分三种情况:

一、借款人尚未支付利息的,出借人请求的利息最高不能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

二、借款人已经支付利息的,如果有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超过部分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

三、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利息。

法律条文没有直接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如何处理,但是可以推论出,如果出借人没有支付利息的,最高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如果已经支付的利息,则超过24%的部分不返还了,但最高只能高到年利率36%。

也就是说,到你们纠纷发生之时,年利率低于24%的全部有效;在24~36%之间的,给过了的就给了(哪怕35.7%也不需要返还回去),没有给的还按24%(哪怕约定的是33%);超过36% 的一律无效,给过的还需要还回去。

综上所述,所以你签订的协议(借条),看看具体约定的利率是多少吧,所有借款人支出的钱都算在内,总体年利率不低于24%的情况下,你才有希望通过法院追讨回来,在借款人一分钱未还的情况下,即便协商一致的利率不到36%,你顶多也就能要到利率24%以下的利息部分了。

另外,去年开始,有关法律又对“职业放贷人”做了较为详细“量”的定义,如放款人被纳入“职业放贷人”之列,其所有放贷行为将全部无效,并依情节轻重有可能受到处罚。

第一,国家关于民间借贷有利息保护范围,年息24%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年息24%—36%,借款人支付利息后,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超过36%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使借款人愿意支付;

第二,借款人愿意支付高额利息及违约金,是为了尽快拿到借款,超过法律保护的范围是可以不支付的,从你描述的情况,显然这个人应该是在外面借了很多钱,知道法律保护的利息范围;

第三,建议你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尽早通过法律程序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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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双方可以约定利息及违约金,但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如果超过最高限额了,超过的部分无效,但没有超过限额的部分,出借方仍然可以要求借款方支付。对于无效部分,借款方可以拒绝支付,即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予支持。

2.双方虽然可以约定利息和违约金,但约定的利息和违约金的总和,不能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规定的利率限额计算出来的利息总额。如果超过了,超过部分仍然得不到支持。

3.所以,双方在约定利息和违约金时,一定要合理约定,一旦超过规定限额,对于超过的部分,借款方是可以不予支付的。对于出借方而言,更不要轻信对方给出的支付高额利息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4.如果约定的利息超过规定标准过高,即便借款方愿意支付,但如出借方长期从事此种借款活动,或因此获利超过规定数额,将会被认定为高利放贷行为,有构成刑事犯罪的风险。因此,高利放贷行为是不可取的。

到底是谁在诈骗!没有威逼,和软暴力讨债!借钱的全是受害者!诚信全无就为借到钱什么都赶承诺!过后就不承认!我觉得刚开始借钱的时候就知道利息高,借到之后又说利息高不旅行借款协议,这和诈骗没有区别,利息高没为什么还要借呢?钱到手就翻脸。

借贷时,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该如何取舍?

利息是利息,违约金是违约金,两者可以同时约定,并不冲突。违约金是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适用于有一方违约的情形。利息就是在正常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正常支付的费用,就算没有违约方出现的情况下照样要付。最常见的情况向银行借款,要按期还本付息。就算借款方没有违约,按时还款,银行也不会免利息。但是如果借款方超期不还款,不但要还本身的利息,还加滞纳金或者罚息。这滞纳金或者罚息就是违约金。既然两者可以同时并存,就不需要纠结取舍的问题。

二者不冲突。

1、约定借期内利息,是借款人对所借款项的有偿使用。

2、违约金,是在借款人或者出借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时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即既有可能是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也有可能是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

正如租赁合同中,既有租金的约定,又有违约金的约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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