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接受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处罚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依据是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八种行政处罚的证据种类,第二款规定,“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其中第三款规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对于某些具有一定证明力但是非法取得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证据排除出定案证据之外的规则。要求执法人员在取证时取证方式合法、程序合规,才能确保证据的证明效力。
某企业官方网站上的内容能否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朋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网页应归为电子证据,而对于电子证据究竟属于哪一种证据类型,目前主要有视听资料说、书证说、物证说、鉴定结论说、混合证据说等观点,但这些学说各有存废,尚无法统一,因此电子证据无法归入上述七种证据类型。
但朋友你别着急,我国法律规定,证据的根本属性是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因此,只要具备“事实”这个案件属性就不能被排除在证据形式之外。
所以网站上的内容虽不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但只要是能反映事实,还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但要注意的是,取得网站上内容的方法要恰当。
以上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
在打官司面前,对方承认的东西是否需要证据?法律?
1、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提交证据,或者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法院判决书陈述的一系列事实,是不是法律证据呢?
不是。首先要弄请证据的定义,即:"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其次作为证据的事实还要有三大特征即:客观性相关性与合法性。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如同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公安机关和律师的有关案件的文书性质一样,是有关办案人员主观认识`陈述、论证案件相关客观事实的过程。即便审判员认证的某一案件事实,是建立在系统的律师、侦查调查、批捕公诉法律文书和案卷之基础之上,但审判员的判决书仍脱离不了上述一系列法律文书的特质,即:判决书仍然是审判员个人的主观认识案件客观事实的的认识和认证过程!
所以判决书不能代替证据,也不是证据,证据最大的特点是客观物质性,即:自然属性,不依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独立存在人的主观意识之外。它没有好坏对错之分。而判决书则具有主观性社会性或阶级属性!判决书有对(正确)错或好坏之分。所以判决书不能代替证据,它们名自的内涵和外延完全不同。即便社会生活实践中确有将判决载定书作为婚姻关系或有否"前科"(曾经犯过罪)的凭据,但实际起证明作用的,仍然是判决书所依据的相关的案件证据在起证明作用。
这个不清楚,凡是打官司者,按照判决书执行就可以了。里面的潜规则深得很呐!记住,不打官司。人与人之间相处讲的是和睦。对个别者,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不要去想打个什么官司,多看书学习,提高自身的自卫能力才是。
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写依据宪法对本案进行审理,但是法院的判决书都是故意不写宪法两个字。当前全社会都在弘扬宪法精神和遵守宪法,所以法院的的判决书开篇就得写依据宪法对本案进行审理,这样会显得特别有文化!!对宪法的弘扬也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谢谢邀请回答。
法院的判决书 ,是依照法律程序 ,由原被告说陈述的事实和依据 ,有法院合议庭合议而产生的 法律判决书 。(也有少数部分可能适用法律不当 ,也有可能是枉法裁判 ),但是不管是哪种情况下 判决书都能作为法律依据 。
法院的判决书有审理查明的一系列事实,是不是法律证据?求指示?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中认可的事实是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这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但是这样认定也存在一些问题,假如该判决是一个枉法判决怎么办?一般的枉法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正确,这样的事实是不能作为证据的,所以,只能说排除枉法的判决,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不是证据。
法院生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不需要证据证明。如果这些事实中的某一事实在其它案件中有法律意义,另案审判人员可以直接作为适用法律的根据(为避免审判人员直接采用,当事人可以提出相反的证据推翻该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