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法律规定(财产保险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百科 2025-06-26 1
财产保险法律规定解析:
  1. 对隐匿财产有哪些法律规定?
  2. 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法律规范?
  3. 法律上社保具体属于财产保险还是?
  4. 世界最早保护私人财产法律?
  5. 我国法律对保护财产权是怎样规定的?

对隐匿财产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隐匿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法律规范?

民法典与公民的关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一、人身关系:是基于公民自然人身体、健康、姓名、名誉而发生的人身关系,与自然人享受和行使民事权利有关,它赋予了公民人身权利。人身权利又具体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主要有生命健康、姓名、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信用等权利。身份权是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并非人人都有的权利。

二、财产关系:民法典中的财产关系,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之间,自愿发生的、受价值规律支配的经济关系。包括经济关系的建立、变更、与消灭。主要表现为财产的支配、占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它分为静态财产关系和动态财产关系。静态财产关系也称为财产流转关系,比如夫妻财产、赠与、买卖、租赁等。动态财产关系也称财产支配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股权关系、遗产继承等。

法律上社保具体属于财产保险还是?

不属于个人财产,属于个人养老。

社保金额一般是不能够提取出来的,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公司的责任财产。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世界最早保护私人财产法律?

世界上最早的法律是《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和结语约占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语言丰富,词藻华丽,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是一篇对国王的赞美诗。正文包括282条法律,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我国法律对保护财产权是怎样规定的?

这个问题太大了!在大学法律专业可以开好几门课了:物权法、债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侵权法。

如果想概括了解,可以直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提出问题时,建议还是提的比较具体为好不宜提这么大的问题。

要较好地解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先了解我国财产权的种类及有关规定。

一、财产权的分类——物权、债权和综合性权利

(一)物权

1.自物权(所有权)。包括:

——物权变动;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共有制度;

——相邻关系。

2.准物权(占有):事实状态/事实管领力。

3.他物权。包括:

(1)用益物权。包括:

——建设用地使用权(城市);

——宅基地使用权(农村住的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吃的问题)。

——地役权(城市+农村);

(2)他物权。包括:

——抵押权;

——质押权;

——留置权。

(二)债权。包括:

1.意定之债;

——单方允诺之债;

——合同之债。

2.自然之债(不完全债权)

3.法定之债:

——侵权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

——缔约过失之债。

(三)综合性财产权利。包括如下方面涉及到财产内容的权利:

1.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2.继承权。遗产的取得以人身性为前提。

3.成员权或称社员权:股权=资产收益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

二、我国对财产权的法律保护

总的来说,我国对财产的保护有一个严密而比较完善的保护体系。总体框架而言,是由宪法、法律、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等共同构建成一个牢固的防护墙。

在这个框架内,还划分刑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和知识产权法等”若干版块”,由专属的”卫土”进行护卫。其中:

——民法方面最为庞大。具体而言,包括了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行为法、继承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等等。

——在刑法上,也专门规定了侵犯财产的多种犯罪,如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及相关司法解释等等。

——在行政法及其他法律方面,有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法、森林法等法律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定、司法解释及国家有关政策等规定。

简而言之,我国在财产权的保护方面,目前己有比较完备的保护体系。尤其是在综合性财产权利方面,我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