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我的补偿安置协议书?

法律百科 2025-07-26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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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受了工伤有协议赔偿,没有各种证,怎么样才能拿到我的赔偿款?
  2. 如果拆迁方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耍赖不给补偿,拆迁户怎样起诉?
  3. 公司关门签了补偿协议,但没有社保补偿,怎么办?
  4. 个人是否能申请公开他人家里签的拆迁补偿协议呢?为什么?

受了工伤有协议赔偿,没有各种证,怎么样才能拿到我的赔偿款?

谢邀请。从己有协议角度出发,一、如受伤程度与赔偿数额差距不大对方不愿支付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可直接申请执行一说)按协议赔偿。二、"石柱木板"大概是企业吧,如差距大严重影响你的权益,持协议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进入工伤程序(不知你有否劳动合同,能否跳过确认劳动关系一节直接进行工伤程序,一要看企业态度,二各地劳仲委做法不同)。

建议你到当地司法局主办的法律授助中心咨询,必要时申请法律援助。

谢邀。

想要获得赔偿,如果是公司,可以考虑属于工伤;如果是个人雇佣可以考虑是为工作而受伤,总之不管那样要确认你受过伤,法律上想要获得赔偿的首要要件是固定证据。

首先,你应当收集受伤的证据。

第一:受伤后第一时间去医院,接受医院治疗,保存好相关的发票,以待后续作为证据。

第二:治疗的同时报警,申请公安做伤残鉴定,固定自己伤残的等级,这是获得赔偿的依据,一级伤残最为严重,十级伤残最轻,法院最终会根据的鉴定的伤残结果计算赔偿金额。

第三:确保你的劳动关系合法有效。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凭借工资单等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其次,确认协议赔偿的效力。

上述准备工作完成后,基本是你接下来谈判获得赔偿的依据。题主说自己已经和对方达成赔偿协议,这就说明对方已经认可题主的受伤属于工作中的伤害,只要双方对于受伤事实、赔偿数额无异议并签字加以确认,那么该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题主可以凭借此赔偿协议要求对方支付赔偿数额,这是最便捷、迅速的方式。

最后,对方不赔偿该怎么办?

鉴于题主已经有赔偿协议,最直接的方式凭借此协议着对方索要欠款。如果对方不支付的,或者拒绝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题主手中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对方拒绝支付赔款时,可以持有该赔偿协议向当地法院申请直接执行,让法院强制扣划财产给受害人。基本只要写一封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就ok,这是诉讼中最简单的方式。(该方式的前提是你的赔款协议是明确具体又合法有效的。)

2.对方不承认该赔款协议的效力。那么这时候,就需要题主重新举证证明自己受伤应获得赔偿,这时候前面收集的证据就是关键。对方不承认赔偿协议效力后会转入诉讼程序,进入诉讼程序要求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举证、质证。当然这个成本就比较大、周期比较长了,你得考虑走这个程序是否值得。只要上述证据收集的差不多,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3.如果题主你啥都没有,只有协议,那么建议先和对方协商,或者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寻求帮助,毕竟你们之间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

以上希望能帮助到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你被认定为工伤,在医疗机构治疗期间的原薪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如果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鉴定标准,可以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些费用都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既然有协议赔偿,那你可以拿着协议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只要协议是不违法的,法官一般都会按照协议去判决。

有些公司因为没有给员工上社保,即使办理了工伤证,赔偿款也不是社保中心出,而是老板自己掏钱,所以有些老板为了免除社保中心对他的罚款,愿意和员工私了,这个时候一定要签订赔偿协议,保存证据,如果老板不按照协议履行,劳动者可以依法起诉。

如果拆迁方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耍赖不给补偿,拆迁户怎样起诉?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例如,甲市人民政府为了修建城市公路,向广大居民征收房屋。甲市人民政府与乙区居民进行多次协商,签订了补偿协议。居民江某申请的补偿方式是产权调换房屋。而江某获得的调换房与起初和甲市政府约定的房屋面积小些,同时地理位置也不好。江某向甲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异议,甲市人民政府逾期未答复江某。江某该怎么办?在本案中,甲市人民政府不履行与江某约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内的义务,依照上述规定,江某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此外,还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问题,提出自己的诉求。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材料。我们处在依法行事的社会,“打官司”是要有证据的,因此我们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只有证据充分,才能够为维护自己的权利打下基础。总之,我们一定要以理性的态度、合法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关门签了补偿协议,但没有社保补偿,怎么办?

谢谢邀请。

每个地方在补偿规定上都有很大不同,即使同一个地方不同的企业补偿方案也有差别。原因有多种,最主要的是资金不足问题,当然也不排除有重视不够的原因。希望大家都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关、停、并、转、拍卖、破产,无论是国企还是集体企业,政府部门有一个清算小组,主要负责清算补偿和安置。在清算时,优先考虑补偿拖欠职工工资,工龄补偿金,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其他应该补偿的相关费用。

如果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集体部分没有缴费,职工应当抓紧向劳动部门反映企业欠缴社保费的有关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进行立案调查,并本着对劳动权益的保障,做出补缴社会保险的处理决定。

破产企业应该依法交纳企业承担的税费,包括社会保险部分。但也有企业破产倒闭后资不抵债,除非还可以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交纳社会保险,劳动监察仲裁部门难以解决,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个人是否能申请公开他人家里签的拆迁补偿协议呢?为什么?

政府应当公开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第十二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四)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也就是说在一个征地范围内,征收土地或者房屋的补偿情况是市、县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相关政府应当主动公开。

但是一般来说这是一个总的补偿情况的公开,而非每一家每一户的补偿情况都予以公开,关于每一家所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都公开。在现实操作中,一般也不会予以公开的。

在拆迁中,建议大家将重点放在自己家的房屋或者土地补偿是否合理上,而不是关注其他家的补偿是多少,因为每一家每一户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房屋情况,家庭人口,谈判情况等等都影响着最后协议的签订,所以最后的补偿结果也是不同的。只要自己家的补偿是合理的,能满足生活居住水平不降低的,自己家又可以接受,那就没必要和其他人家作比较。

如果说经过你的了解,自己的土地、房屋和别人家的土地、房屋情况特别相似,但补偿却相差很大,自己无法接受的话,那就建议及时请律师介入,一般这种情况是存在违法行为的,通过律师的调查取证抓住征收拆迁方的违法点,可以促成谈判,达到提高补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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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二、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三、地方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如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四、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拟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告知、土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批准书。

以上是比较总的情况的公开,关于每家的拆迁补偿协议内容是什么,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必须都公开。大家只要关注自己的拆迁补偿协议内容就好,看清楚里面是否少补偿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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