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受伤是不是工伤

法律百科 2025-07-27 3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上下班受伤是不是工伤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员工上班期间打架受伤是否是工伤,如何处理?

员工上班期间打架受伤是否是工伤,如何处理?

员工上班期间打架受伤肯定不能算工伤。轻则按厂规厂纪进行处理,重则由公安司法部门进行处罚。

但是,如果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被打伤则要按工伤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打架斗殴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打架受伤到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程度,就应报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期间被另一名员工打伤的,单位应该承担的责任要从两个层面分析。

一是员工因个人纠纷而发生殴打的,由员工个人双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单位原则上没有法律责任,单位可以基于公司文化从人文关怀以及公司管理责任的角度承担一定的安抚费用;

二是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被殴打的,则属于工伤,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所以对于公司是否要承担员工各项费用,关键在于双方打架的原因,是否与被害人的本质工作有关系。比如保安在工作中因为履行职责被打伤一般会认定为工伤,如果受伤原因与被害人的工作内容、职责等毫无关联,则打架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只有合法地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

上班期间被打伤是否属于工伤?关键看被打伤的起因。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如果受伤者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外,受伤者所在单位还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1、受伤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受伤者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受伤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所在单位和受伤者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受伤者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除从伤保险基金中享受相关补助外,所在单位还应给予以下补偿:

一是保留劳动关系的补偿。受伤者保留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由所在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所在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

二是不保留劳动关系的补偿。经受伤者提出,该职工可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具体标准应符合所在省或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

4、受伤者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从伤保险基金中享受相关补助外,所在单位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具体标准应符合所在省或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

另外,如存在下列情况,所在单位应承担相关责任及给予相应赔偿:

一是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赔偿。如果受伤者所在单位没有为受伤者正常缴纳工伤保险,所在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受伤者支付全部费用。

二是因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的伤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如果受伤者是在生产安全事故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还有权依法向所在单位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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