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仲裁裁决情况包括什么

法律知识 2025-07-2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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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仲裁中止,裁决结果是否有效?
  2. 什么是仲裁裁决?
  3. 仲裁判决不公起诉了仲裁判决书就失效了吗?
  4. 仲裁裁决了起诉与不起诉的区别?
  5. 劳动仲裁缺席裁决是什么意思?

仲裁中止,裁决结果是否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中止是指在仲裁程序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仲裁程序暂时停止,待有关事由消除后,仲裁程序继续进行或者进入终局裁决。
对于仲裁中止后裁决结果是否有效的问题,根据仲裁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如果仲裁中止是由于出现法定事由,且该事由对裁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那么仲裁中止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仲裁裁决仍然有效。但如果仲裁中止是由于出现法定事由,且该事由对裁决结果有实质影响,导致仲裁裁决不能正确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和权利义务关系,则可能会导致仲裁裁决无效。
因此,在仲裁中止期间,当事人可以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同时也可以积极寻求解决纠纷的其他途径。

什么是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机构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后,根据事实、法律和双方当事人的主张,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断和处理结果。仲裁裁决是仲裁程序的核心产物,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裁决有助于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裁决具有以下特点:

1. 仲裁裁决由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委员会独立行使仲裁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 仲裁裁决遵循一裁终局制度,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定时间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 仲裁裁决可以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此时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分为“非终局裁决”和“终局裁决”。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书》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均可以继续起诉到一审法院。而终局裁决则不能继续起诉,除非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仲裁判决不公起诉了仲裁判决书就失效了吗?

不是。

1、不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如果仲裁有程序性的错误,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存在法定请求,申请撤销;撤消后重新起诉。

2、无法对不服的仲裁裁决重新申请诉讼,只能向仲裁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冲裁裁决,然后根据双方协商或者起诉解决。撤销必须要证明原仲裁存在违法事由或者重要事实,否则极难成功。

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判决书并不因为其被起诉而失效。仲裁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仲裁裁决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即使在诉讼程序中,仲裁裁决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不会因为诉讼而失效。

仲裁裁决了起诉与不起诉的区别?

仲裁裁决了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在于起诉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起诉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允许起诉的,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不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裁判。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缺席裁决是什么意思?

  仲裁当事人在收到通知无故不到庭的,视同为他们放弃辩护权利,仲裁委员会可以缺席裁决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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