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虽然在法律上有规定,两岁以下原则上归母亲,两岁到八岁原则上谁综合条件好跟谁,8岁以上按照孩子的意愿。
但是,现实是复杂的,法律做的规定从根本上是为了保护小孩的利益。所以,在现实中,任何对小孩最有利的判决方式都应该提倡。
客观来说,父母离婚最受伤害的就是孩子。对孩子来说,父母就是他的天地,父母离异了无异于天崩地裂。所以说,如果可以避免离婚就尽量不要离。但是,现实生活是复杂的,夫妻俩闹到离婚的地步肯定有不得不离的理由。此时,如果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再强行在一块儿而无法给孩子温馨的家庭环境,那和平理智地离婚再把孩子的抚养权安排好,未尝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回归正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我觉得有一个根本的原则,那就是最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的原则。比如,夫妻两个一人想要抚养一个不想抚养,那么孩子归有抚养能力并且想要抚养的一方;双方都想要抚养,孩子归综合条件更好的一方,另外一方支付必要的抚养费,另外一方有权利随时探望小孩;双方都不想抚养的,先由有关部门调节,离婚后由相关部门客观评估指定抚养方,另外一方支付抚养费。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必须要考虑。那就是在划分小孩抚养权时,要考虑父母离婚时有无明显过错方,对于那种组建新家庭时明显对小孩的抚养不利的,在小孩抚养权划分时必须考虑。
总之,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希望孩子的父母能给他提供一个无忧无虑健康成长的环境,希望孩子永远不要在是跟爸爸还是妈妈生活的问题中做选择。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只能由法院判决。
而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一般按照这样的原则处理:
1、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2、哺乳期结束后至五周岁,一般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选择一方,例如收入较高的,文化程度较高的,有住房的,在离婚中没有过错,以前没有劣迹的会优先考虑;
3、五岁以上的孩子,原则上法院会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如果孩子倾向于某一方,并且本方没有明显的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法院一般会判给该方。
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那么法院会看双方的举证情况,谁举出的证据能证明对抚养孩子有利,法院会倾向于该方。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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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我觉得这个问题会很棘手,看夫妻俩谁强势,老实的一方是不容易争到抚养权的。
这个问题在台面上还真没什么死杠杠,你经济再好,反正熊得争不过龙的,若妇女不放弃抚养权都会被妇女争走的,在家庭中妇女还是很强势的,若跟男人过够了她可以找理由离婚,再攀高枝,现在社会女人太不稳定,这山望着那山高,过烦了是很容易跳槽的。
所以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妇女稳定了,家庭就稳定,若妇女不稳定家庭就得遭秧。
所以家庭妇女是主要因素,若妇女争孩子的扶养权,男人就会被动,若女人把孩子撂了,跟别的男人跑了,对孩子不管不问,那你这男人就要带孩子,就要遭一辈子罪,再不容易成家,直把孩子养大。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应归夫妻双方。这是一个即间单而又复杂的间题。
说间单,夫妻双方商量,跟那一方对孩子生长有利就跟那一方,很好处理。
要说复杂,有的夫妻双方为孩子的抚养权争的你死我活的,甚至走上法庭,还有的夫妻都不想要孩子,向踢皮球似的,你我推妥,不要孩子。
所以这旻很复杂,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到头来受伤的总是孩子,所以我劝同志们,要婚着考虑清楚,结婚后尽量少离婚,对夫妻双方和孩子都要负责,不要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关于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一般都由法官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来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法官肯定全权支持。如果双方协商不好,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那只能由法官来裁决。法官会以利于孩子成长为主,来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在哺乳期及两岁以下的婴儿应判给女方抚养。离婚后因父母双方明显出现生活优劣,孩子应由生活优势一方抚养。另外孩子大了应征求孩子自己选择权 。
离婚时,由于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基本上孩子成了双方争夺抚养权的焦点。出于对孩子的考虑,在财产分割上以会偏重于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先申诉要求离婚的,同时附带要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答辩上同意离婚,但必须拥有孩子的抚养权,通过法官劝说无效时,只能让原告放弃孩子抚养权才能结案。否则此案无法了结。
协议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后悔的情况下还有可能要回抚养权吗?
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抚养权认定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离婚时男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是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来进行处理的,双方需要履行各自的职责,但后期如果发现承担抚养权的一方不具备抚养条件的,对子女的成长造成了不利的影响的,那么就是需要变更抚养权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正常情况下,协议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之后在后悔的情况下,没有可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大多数家庭的孩子都归女方,主要是由于妈妈更适合扶养孩子,妈妈更懂得孩子的需要。
除非妈妈有了违法犯罪的行为,被判入狱。孩子无人照顾而导致变更抚养权,否则的话,不会将孩子抚养权变更给男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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