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百科 2025-07-28 7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特殊岗位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待遇怎么签订比较合适?
  2. 民法典关于追索劳动报酬的规定?
  3. 民法典中关于劳动工时的规定?
  4. 为什么劳动合同签的工资要比实际的少?这样有什么害处吗?

特殊岗位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待遇怎么签订比较合适?

看了几遍,也没看清楚说的是什么意思。“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数字”是什么意思?

我理解看对不对啊。您的朋友在招聘工人时,与应聘者口头约定的是年薪9万,而劳动合同中写的是“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没有写明年薪9万元。而工人钻了这个空子,说是月薪9万元。

如果是这样子的话,那么应该承认,这份合同在劳动报酬的支付上是有瑕疵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该明确劳动报酬支付的方式和标准。而您朋友作为人事主管没有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这是不妥的。

不过,这几个工人以月薪9万元为理由要挟,也不会成功。尽管“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数字”很含糊,但是不能理解为月薪9万元。与同类企业同工种或与本地区平均工资标准,就可以得出月薪9万元之说是不能成立的。此其一。其二,不是已经支付了一个月的报酬吗?工人已经领取,且无质疑或意见。这说明是认可了9万元是年薪非月薪。其三,口头约定在劳动合同中也是成立的。但有前提,必须有证据证明有口头约定。因此,工人跳槽就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他们要承担违规的相应责任。

最好,请一个懂行的律师,委托他解决此事。

民法典关于追索劳动报酬的规定?

民法典中没有具体的关于劳动报酬的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本条是关于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的情况的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劳动工时的规定?

劳动法对劳动者工作时间有以下法律规定: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份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为什么劳动合同签的工资要比实际的少?这样有什么害处吗?

合同签2200元/月,奖金2300元/月,实际上这里面分两种情况。

一是合同只约定工资2200元/月,没明确约定奖金部分2300元/月,这属于固定工资加绩效。

二是合同约定基本工资2200元/月,奖金2300元/月,如果是这样,那相当于每月也是5500了,也就是工资是5500。

说到影响那就是天壤之别了。如果合同约定的是第一种,也就是合同签少了对自己收入无保障,因为如果只签2200,那么单位是可以只给你2200而已的,奖金部分是可以不给你的,毕竟口头说的不算。至于社保,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定的基数,这个一般都是按实发工资的,如果入职第一年,基数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其他同类岗位上年度的平均工资定基数。

至于第二种,既然合同约定了5500,那么单位肯定也要按合同执行,这没什么好说的。

不少公司都会出现这种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面试商谈工资低的做法。我认为是基于以下几点因素:

1.公司用于避税。有一部分员工工资较高,面试的时候谈的是税后工资,按照合同金额发明账,差额部分的工资每月现金发放。以达到省个人所得税,保证税后工资不变,节约部分工资支出。如果员工谈的是税前工资的话,也可以为员工节约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税金支出。

2.规避政府管理部门监管。

签订劳动合同时写的工资,属于明账,财务上要列入工资支出;另行签订的协议走得必然是暗账,发放方式大多是现金。公司发放现金后,以消费发票抵充就可以将这部分实际的工资支出记录到办公用品等其他账目下去,届时查账无法发现。最大的好处是降低了你的表面收入,在凭借收入计算的项目上,如缴社保时,都按照收入来确定社保基数。当你的账面收入很低时,公司只需要缴纳很少的社保。而且即使社保审计也无法发现公司的手脚。

3.降低劳动风险支出。如员工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员工会从心理上觉得合同是自己签的,金额也是自己当时认可的,在与HR协商时,会从心里降低自己的预期,再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金时,会处于劣势,相应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大大节省。

综合以上,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面试商谈工资低的做法对公司是又好处得,虽然能给员工省个人所得谁,但是实际是变相的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并且这种避税方式也是不合法的。且随着国家新税法的实施,大数据在金融领域的使用 ,个人账户月度收入一目了然,这种投机取巧的情况绝对不可取的,会给企业和个人均带来极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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