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法律上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百科 2025-07-2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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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律中的「善意相对人」是如何定义的,有哪些判断标准?
  2. 善意取得是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

法律中的「善意相对人」是如何定义的,有哪些判断标准?

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法律中的善意相对人是如何定义的,有哪些判断标准?

法律中并没有关于善意相对人的直接定义,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了好几种善意人。比如有善意相对人、善意第三人、善意受让人、善意占有人等。

关于善意相对人有哪些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61条规定: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利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65条规定:

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85条规定:

营利法人的权利机构、执行机构做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94条规定:

捐助人有权向捐助法人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应当及时如实答复。捐助法人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或者法定代表人作出决定的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定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捐助人等利害关系人或者主管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但捐助法人依据该决定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45条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确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70条规定: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权限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71条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7条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存货率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制定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8条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确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善意相对人的定义是什么?

通过归纳出关于善意相对人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善意相对人一般是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存在。善意相对人一般是合同的相对方,与合同具有紧密联系的人。

善意相对人在从事相应的民事活动中,对合同相对方主体相关的情况并不知道(比如并不知道对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方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代理权等)

善意相对人有哪些判断标准?

个人认为善意相对人的判断标准应当为:一个理性成年人应该拥有的认知,应当以社会中一般理性人的认知为准。只要善意相对人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即可,不应对善意,相对人的标准有太过严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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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有所谓“善意第三人”、“善意相对人”的概念。此处的“善意”是民法上的概念,有民法上的特殊意义,不能用我们口语中所谓的善意去解释。

主要指的是合同的相对人或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第三人,因自身没有过错也不可归责于己的行为,取得一定的财产或利益。善意指的就是没有过错。

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法律关系中的其他人的权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善意取得是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

善意取得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事实行为。因为,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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