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的彩票兑奖违法吗
如果捡到的彩票中奖了要怎么处理?
中奖的彩票是一种不记名,不挂失的有效票证,兑奖人必须持有完整无损的彩票和有效身份证才能办理大奖兑奖手续。如果捡到的彩票中奖了,原则上,谁持有彩票谁就是中奖人,通常,彩票销售以省为单位,任意一个彩票站都可以凭票兑奖,所以,买好彩票需要妥善保管好,一旦你丢失的彩票中了大奖,而你又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你买了某一注彩票,那么,你的损失就大了。因为,彩票站不会为你作证你确实买了某注彩票。也无法证明。
现在许多人通过微信发红包让实体店买彩票,买好后彩票站会发个彩票图片,这个图片要保存到开奖之后再删除,要么你让彩票站在你买的彩票背面写上你的名字或者网名,这样是为了你一旦中大奖的安全利益。防止纠纷的一个必要手段。
街上捡到中奖500万的彩票,失主索要不给,自己去领奖犯法吗?
捡到中奖500万的彩票,自己去领奖犯不犯法的关键是该彩票是否实现了“确权”。
在街上捡到中奖500万的彩票,失主来认领,到底应不应该归还?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无论捡到什么东西、无论价值大小,都应当返还给权利人,何况是价值500万元的彩票。而且从《民法典》的角度来讲,拾得人不仅应当返还,还应当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或者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比如结合《民法典》314条、315条、316条来看,拾到他人遗失物品后,正确做法应当是通知权利人来领取,或者将其移交给公安等相关部门,如果不知道权利人是谁,应当发布招领公告,且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对遗失物妥善保管;如果在权利人领取前,因重大过失或者故意将遗失物灭失、损坏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彩票作为一种有价凭证,如果丢失,当然也属于“遗失物”的范畴,也适用于上述《民法典》对遗失物的处理方式,理应归还权利人。但是,彩票又不同于其他物品,因为彩票具有不记名、不挂失的特点,也正是因为如此,对“权利人到底是谁”的确定就具有很大的难点。再结合500万彩票的兑奖流程,所需资料只包括兑奖人身份证以及与身份证相对应的一类银行卡,并不需要兑奖人提供购买彩票时的支付凭证。也就是说彩票兑奖“只认票,不认人”,那么如何确定“失主”就是最大难点,捡到者如果拒不承认彩票是捡来的,那么理论上也能兑奖。
但是,倘若遗失彩票的权利人能充分地证明彩票确系他丢失的(比如之前拍了照片,照片上彩票的流水号与丢失彩票的流水号完全一致),那么即便他丢失了彩票,彩票的所有权仍然归他所有,并不会因为彩票不记名就会发生所有权上的转移。如果彩票确权成功后,拾得人仍然拒不交出彩票,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甚至是侵占罪,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对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而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根据数额大小以及情节严重程度,可处以2年以下或者2年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合以上法律法规的解释,再结合彩票“不记名、不挂失”的特点,这一问题就显而易见了,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当是:拾得人应当归还彩票给权利人,如果无法确认权利人是谁,那么应当移交给公安等相关部门,且在保管期间应当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后期权利人通过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确系权利人的,“确权”后,彩票依然归遗失者所有,拾得者拒不交还或者私自兑奖,则构成不当得利甚至是侵占罪。
当然,假设拾得者拒不承认彩票是捡拾而来的,权利主张人又拿不出切实的证据,鉴于彩票“不记名”的特点,实际上没有切实有效的方式阻止拾得者兑奖,在彩票、身份证、银行卡都提供齐全的情况下,彩票中心没有不予兑奖的借口。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可能发生,那就是拾得者自觉将彩票移交给了公安等相关机关,但是没有权利人来认领,或者权利主张人没办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该彩票确系他所有。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首先,可以明确一点的是,倘若没有人来认领,或者认领人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那么即便这张彩票“价值”500万,任何人都没有兑奖的权利,包括司法机关在内;
再者,彩票的兑奖有效期是60个工作日,如果超过兑奖期限还没有人来认领、兑奖,那么彩票自然作废,即便后期权利人来认领了,彩票中心也不予兑奖;
第三,根据《民法典》第318条的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一年后早就超出了彩票的兑奖期限,所以即便归国家所有,价值几乎变为0了。
写在最后:
综上所述,在街上捡到中奖500万的彩票,假设失主能够提供切实证据证明这张彩票归自己所有,那么拾得者必须归还彩票,否则就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甚至是侵占罪,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
但是鉴于彩票“不记名”的特点,权利主张人又很难拿出切实证据证明该彩票确系他所有,因此拾得者如果拒不承认该彩票是捡来的,按照兑奖流程,他凭票是可以兑奖的,只不过道德层面会受到谴责,而且后期一旦有新证据证明他的彩票是捡来的,那么还是逃脱不了法律层面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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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犯法,无有争议!
街上捡到中奖500元彩票,就等于拾到400万元(500万元需缴百分之二十的税)。失主前来索要,本应与失主一道前往买彩票的站点,通过录相核实,如属实就应交给失主。这是公民应该自觉采取的行为。将别人的钱财据为己有,应属违法的行为。
购买彩票的过程是有行迹可查的。自己没买彩票,将捡到彩票据为己有也是可以核实的。
你在街上捡到中奖的500万彩票,那概率比天上掉下来的陨石砸到的机会还小。有的人辛辛苦苦,费尽心思,煎熬了十几年,和彩票也无缘,大奖更是边也靠不上。你得多幸运,自己一点不费力,竟然在大街上都能捡到500万大奖的彩票。问题是,你这么有运气,丢彩票的人是怎么找到你的?这个中彩票的人,怎么这么搞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中了大奖,竟然弄丢了,然后还得和你纠缠。我认为你俩有缘,奖金一人一半。顺便告诉我一声,什么地方能捡到彩票,让我也做一做这白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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