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
待岗之后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待岗之后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来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计算补偿金的公式是: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工作年限一般是指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足年足月算,之后有剩的,小于半年的,按0.5算,大于半年的,按照1算,然后和足年足月算的数字绝对值相加。
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月的月平均工资,就是把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工资数额加起来,然后除以12。这工资是指应发工资,不是实发工资。
我下岗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赔一分钱。自己向当地劳动局提出仲裁,劳动局被单位买通不予授理,让自己到法院打官司。然尔住房被单位没收后,自己只能外出打工,来回奔波早己被搞的身无分文,那还有精力打官司!恶毒的社会,那有什么阳光可言。
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有法定情形的,可以辞退劳动者,但是需要给予赔偿金。那么,2018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员工损失呢?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龄三十年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应该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双倍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照一年一个月,6个月到不满1年计算1个月,6个月以下计算半个月。30年工龄就是30个月,双倍工龄工资刚好60个月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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