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房产女儿有继承权吗
在农村,出嫁的女儿还有继承权吗? ?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水都泼出去了,还能倒流回娘家吗?哦!蒸发后,下雨又回来了!哈哈!
出嫁女在同一个管辖区内,娘家还有一个妹妹,出嫁的姐姐还有权续承吗?
现实生活中,按农村世俗观念,两个女儿的家庭,如果一个放在家中招亲的,另一个出嫁的虽有继承权,却是不能继承的。因为你们家招了个上门女婿,是来赡养你父母的,其实说到底就是来给你们父母当儿子的。出嫁的女儿再来家庭中索要财产,有点不近人情,你要“授亲”的妹夫怎样想?
但是生活很现实,有的娘家的土地被征用了,宅基地被转让了,凭空生出很多钱来。作为外嫁的女儿认为,平时也是赡养父母,孝敬父母的,凭什么没有钱分呢?
从法律上来讲,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这和是否出嫁是无关的。
父母财产的继承方式有两种:
1.父母生前立有遗嘱的,要按遗嘱中诉说的内容逐条进行分配;
2.父母生前没有立遗嘱的,要按法律规定的条例进行分配。当然,姐妹之间也可以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马上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姐妹两人协商不一致,认为吃亏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把你们父母的遗产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因为不太可能两人一起去世;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你们的爷爷奶奶(如果还在的话)、父(母)和你们两姐妹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如果在家里的妹妹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一些给她,作为姐姐,你也要理解。
4.父母的遗产涉及到房屋这种不动产的话,能够叫村干部出面协商为最好。如果你闹来闹去得不到,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则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法院的处理方式一般是:
(1)首先需要对你们家的房屋进行一个价值的评估,然后由你妹妹,按照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你以钞票;
(2)如果你妹妹承担不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办法,则可以将房屋交给法院进行拍卖,然后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当然,这在现实中操作起来比较伤感情,姐妹基本视为仇人,要慎重。还有就是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如果父母和妹妹就一幢房子,住在一起的话,那你是分不了的。这房子拆分不能拆分,拍卖也不能拍卖(法律不允许),你只能放弃。如果你妹妹单独有房子的那就另说了。
姐妹本是同根生,为分家产心咯噔;一朝有难拍手笑,相煎太急后悔迟!
夫家你要争,娘家你又争,彩礼你要争,老公赚的你要管。你怎么不争父母婆婆公公的赡养义务。怎么不争家庭出现问题的主要责任,怎么不争做养家赚钱的主力!你争成了讨媳妇厌的小姑子,或者别人争你公婆的你讨厌那个小姑子。在钱面前就成了垃圾
您好!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在我国法律框架下,继承权不分男、女;也不会因为女性是否出嫁出现差别;所以,以下的讨论都将在孩子户口已经迁出本村,是否有继承权?是否可以继承宅基地,或宅基地上的房屋。
首先,出嫁的女儿是有继承权的。继承法规定,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拥有继承权。当然如果父母立下遗嘱,确定把房产由他人继承的话,在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遗嘱中提到的受益人拥有继承权,而其他法定继承人(包括出嫁女儿没有继承权)
其次如果子女户口已经迁出宅基地所在村集体了,对于宅基地“土地本身”无法继承;对于宅基地上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下面将详细解释
第一,需要解释清楚“土地”和“房屋”之间的差别,“产权”和“使用权”之间的关系
“宅基地”土地本身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所以农户手中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宅基地上的房子产权是归个人的,所以是可以继承的。
土地和房屋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所以如果孩子继承了房子,也间接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但由于宅基地特殊性质,户口是否仍然在村集体内会影响对土地的使用权程度
因为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性质的,所以如果继承人的户口已经迁出村集体的话,是无法继承土地的。
2018年6月11日,北京市高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中第8条:父母死亡时,已分家另过的子女主张对相应宅基地上房屋进行继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应释明当事人可对相应宅基地上房屋折算价值主张继承。分家另过子女仍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且未取得宅基地的,主张相应宅基地上房屋权利的,应予支持。
所以如果孩子户口迁出村集体了,那么只可以继承房屋的产权,且不能翻盖、重建房屋。等房屋处于不可居住的状态,“地”就会被收回。但是也可以把房屋卖给同村符合宅基地申请要求的村民,间接获得收益。
扩充一下,如果继承人是本村村民,且符合申请宅基地要求的村民,可以继承房屋的同时,继承土地。房屋可以在符合申请条件和手续的基础上,进行翻修、改建等。
第三,有几种宅基地无法继承。
(1)宅基地上房屋本身属于违规。题主可以查看一下《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上面对宅基地上房屋的范围进行严格规定。如果房屋情况与证上信息、申报信息不同,则超出部分为违规建筑。如果没有证,也先不用担心,可以去大队开下证明,看看当时申报的建筑范围是怎么样的。
(2)无赡养人的“五保户”宅基地房屋不能被继承。“五保户”是由村集体赡养的,所以变相已经承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和土地在去世后归还给村集体,所以这种情况下,他的继承人是无权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
(3)无人维护的宅基地上房屋不能被继承。如果土地已经闲置超过2年,或房子已经坍塌2年以上无人维护,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无法继承。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当然是有的。这跟-出嫁与否没有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女儿也是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本着公平公正,男女平等的原则,一般女儿是参与继承分配的,但是如有证据证明未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判断一个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权与其是否出嫁没有绝对的关系。简单地说,如果这个女儿本身就是法定继承人之一,那么即使她出嫁,她依然是法定继承人。
因为按照我们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去世一方如果在生前没有订立遗嘱,那么他去世之后,他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有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去世一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当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当第一顺序这些身份的人都不存在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
所以从这个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女儿这个身份应当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子女的范畴。所以当父母去世的时候,如果他们有女儿,女儿是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来继承父母的遗产的。而女儿是否出嫁并不影响女儿的继承权。
但是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或者法律意识比较薄弱的地区,很多人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觉得女儿嫁出去了,就属于婆家的人,娘家的所有财产都将与女儿没有关系。我们说,这种观念纯属于对法律的一种无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观念。
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制的不断健全,每一个公民都有我们最基本的权利,所以我们应当按照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大胆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不要让一些错误观念来绑架了我们的思想!
在农村,出嫁的女儿还有继承权吗? ?
当然有继承权,只要长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嫁出去的女儿和留在家里的儿子继承权都是一样的。
以前农村的思维都是传男不传女,嫁出去的女儿等于泼出去的水,但是现在是男女平等的时代,而且金钱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老人去世了,不管有没有遗嘱,老人的一切基本都是顺利的留给他们的儿子,如果有多个儿子的,他们会提前商量如何分配。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经济纠纷,在现实当中关于遗产纠纷的不在少数,导致兄弟姐妹亲戚分裂,所以老人在去世之前一定要做好遗嘱工作,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子女们负责。
留遗嘱的方式有很多,最好在有行动能力之前立遗嘱,假如出现紧急情况,可以立录音遗嘱,或者口头遗嘱,口头遗嘱需要有证明人,不然容易串改。
不过话又说回来,农村的传统观念比较严重,老人的遗产大部分都会传给儿子,特别是房子,毕竟老人的平时的生活都是儿子们负责的,女儿嫁出去了,有了新家,有新的公公婆婆需要照顾,平时逢年过节,最大也就是给老家的父母送点红包,自觉的一般不会去跟兄弟争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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