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要不要补缴
12月为什么突然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用,金额达到一千多元,咋回事?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我是辉生活辉不同。
首先得弄懂题主提问的背景,看题主的年龄和职业,不同的背景答案是不一样的,不过我想题主的背景是今年正好60,而且生活在农村吧,因为我父亲也要补交,和你金额差不多。
对于生活在农村,并且年龄达到60的人,农村养老保险不够15年的,今年年底一次性补齐,并且明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拿我父亲来说,他一直缴纳的最低档,一开始是100每年,去年定档调成最低200每年,但是仍然是最低档,最高应该是500。
昨天村里发出通知后,我特意问了一下,说想调成500的档位,结果说去年所有人都定档了,无法调了,不光是今年60的人定了,就是你今年30多岁缴纳,也无法提档了。
同时村里的人无权收取这部分钱,直接缴纳到了国家的社保局,假如你要缴纳1000元,你有999无法缴纳,一分不会收取你的,假如你有2000,也只收取你1000,多余的一分钱不会收你的,这也是定档原因造成计算机计算出的结果,因此无法提高档位了,不过可以降低缴纳档次,就是你以前缴纳500,现在可以少缴纳,但不能提高。
而且缴纳是自己缴纳,并且不是现在收取,而是一月份左右收取,具体日期,询问村里管理人员。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谢题主邀答。首先题主问这个问题,能猜测出这是某个地方政策,不是全国政策,而且对象要么是快60岁农民要么是马上到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工薪阶层应该不存在这个问题。至于为什么,不管专业非专业,详细或简单解释,最后就一句话:若有条件就补缴,若没有条件不补缴,到时候领养老金的时候,就是多和少的问题了。
总的来说,上面政策在社保和养老方面,还是比较照顾老百姓的,虽然有部分怨言和不理解,也是正常的。
对于题主这个12月份补缴,我们解释的再多再专业,也是按照一个国家的标准进行回答的,如果还是不明白的话,还是去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养老机构办事热线或工作人员吧。
大家说对吗?
12月份有些人在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可能要多交一笔钱,至于多交多少不同地区不一样,有人多交几百块钱,有人多交1000多块钱,有人多交几千块钱。
这多交的部分实际上是补交社会保险,那为什么12月份突然要多交一笔社会保险费用呢?
针对不同的人群,这里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缴费基数调整。
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来说,大家缴费有一个参考基数,这个基数一般都是在下半年公布,至于在下半年哪个月份公布,不同地区不一样,大多数地区都是在7月份到9月份之间公布。
一旦新的缴费基数公布之后,当年城镇职工就必须按照这个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会保险,在缴费基数公布之前的几个月,也要把差额补交到位。
我们以山东济南为例,山东济南市是在2025年8月份公布了2025年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新的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3746元,而调整之前缴费基数是3269元。
在公布新的缴费基数之后,从2025年9月份开始,济南市城镇职工就必须补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
按照原来的缴费基数,如果一个人按照3269元缴费,每个月的社保以及医保费用总共是336.71元;而在公布新的缴费基数之后,2025年每个月的社保费用应该是385.84元,每个月差额是49元左右。
所以从2019年实施新的缴费基数之后,个人必须把2025年1月份到8月份的缴费差额补交到位,8个月总共要补交的金额是392.55元左右。
当然不同地区公布缴费基数时间不一样,有地方有可能等到2025年11月份才公布缴费基数,那么在12月份缴纳社保的时候,就必须把1月份到11月份的差额补交到位。
假如大家缴费指数比较高,在新的缴费基数公布之后,大家每个月要补交的金额就可能达到100块钱以上,如此一来11个月累计补交就可能达到1200块钱以上。
第二、受疫情影响的灵活就业人员补交2020年保险。
目前我国有很大一批灵活就业人员,这些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都需要自己缴纳。
但是2020年因为受到疫情影响,一些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经营情况并不太乐观,因为收入减少,所以很多人就暂停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
按照正常的规定,跨年之后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和医保是不能补交的,但因为2020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年份,所以很多地方也是特殊问题特殊对待。
目前有很多地方都出台了政策,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补交2020年的社保,大多数地方都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补交时间是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有些地方补交截止日期是12月25日。
至于需要补交多少,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不一样,如果大家2020年全年都没有缴费,那就需要补交全年的费用。
如果一个地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6000元每月,其中一个人按照60%的档位进行缴费,那每个月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就达到720元,一年要缴纳的费用是8640元。
如果这个人在2020年全年都没有缴纳养老保险,2025年要把2020年整年补缴完,一下要交8640元。
但如果2020年大家只是因为两个月没有缴纳,也可以把这部分缺口一次性补上,两个月要交1440元。
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12月份突然要补交一笔社保费用,基本上主要是上面这两个原因,具体是哪个原因,大家要以个人实际情况为主为准。
12月为什么突然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用,金额达到一千多元,这是咋回事?这种事情在很多地方都会存在,我在职时几乎每年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实际上一种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化形成的补差。
我们都知道养老保险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但是很多地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要到第二年的7月到8月左右才会公布,但在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没有公布之前,养老保险又不能停缴,需要按月缴纳和扣款。
每年8月份左右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后,就需要按照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但是在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没有公布之前,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是按照再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缴纳。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与再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没有差异,就不存在补差的问题;如果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再上一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就提高了,就需要补缴这其中的差额部分。
作为单位的在岗职工,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是按照本人的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本人的实际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上的,因为是按照本人的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这不存在补差的问题。但是自己的工资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只能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凡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都存在补差的问题,包括低于60%和高于300%两个群体,只要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就涉及到补差的问题。
还有的公司,公司全部人员都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养老保险的,这种公司所有的人员,在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公布以后也会面临补差的问题;灵活就业人员全部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一般情况下,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都会高于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所以基本上都要补差。
由于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度是从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计算,所以补差的具体月度是从1月开始补缴,直到按照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开始的当月。有的可能是6个月以上,有的可能是8个月以上,每个省公布新年度的缴费基数的时间不一样,补差的月份也是不一样的。
综上所述,12月份之所以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用,主要是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要下半年才会公布导致的,由于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再上一个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导致新年度的缴费基数提高,所以需要补缴因为缴费基数增加而导致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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