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样的?
你好,遗产继承在立遗嘱人生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或者遗嘱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处理。
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去一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
当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时候,第二顺序人才开始继承。
所以如果去世一方不想让自己的财产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或者想把自己的财产指定给某一个人继承,那么就要在生前订立遗嘱,如果不立遗嘱,则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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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立了遗嘱的按遗嘱执行。遗嘱有公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其中公证遗嘱法律效率最高。有多份遗嘱的按时间最后的为准。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第一顺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第二顺位不继承,无第一顺位的由第二顺位继承。对被继承人生前进行照顾赡养的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有虐待,遗弃行为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对伪造遗嘱私藏遗产情节严重的也可以取消继承权。
如果是死者生前立有遗嘱,其遗产有遗嘱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如果死者生前未立有遗嘱,其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死者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死者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者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赡养义务,可以作为法定第一顺序人。
如果死者无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死者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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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遗产的继承规定详细的继承顺序,对死者生前监管照顾送葬的叔叔,是否可以继承财产,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高于法定继承的,如果死者留有遗嘱或者与叔叔签有遗赠扶养协议,在死者去世后,其叔叔就可以按照协议继承死者财产的。
其次,如果死者没有遗嘱或与叔叔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执行。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按照这条规定,死者的叔叔不在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中,不具有对死者财产的继承权。死者是离异,其财产只能有其儿子继承,尽管儿子失联,但失联并不意味着他就失去了继承权。此时的叔叔只能是死者的财产代管人,并不是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如果死者的儿子尚在,死者的儿子出现后,有权向死者的叔叔索要父亲的财产。如果死者的儿子在死者去世后也去世,死者的财产将由死者儿子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最后,法律并未规定第三顺位的继承人,死者的叔叔不是第一、二顺位的继承人,并不意味着就无法得到死者的遗产。对于一切遗产纠纷的解决,最好还是通过协商。如果死者的儿子没有去世,对于死者生前监管照顾送葬的叔叔,可以通过协商获得一部分财产来补偿,或者要求支付一部分遗产的代管费用。如果死者的儿子也已经去世,且没有继承人的,死者的叔叔是可以因照顾送葬死者而获得死者的财产的。
遗产的继承人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文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文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文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场的继承人的顺序应该是第一,应该是自己的老婆,第二应该是自己的子女,第三应该是自己的父母的死,应该就是自己的姐妹兄弟,第五,那就是自己的爷爷奶奶,也就是自己的叔叔伯伯他们,这就是一场的继承人的顺序,一般农村人继承全部都是按这个顺序来继承的,比较合理
打遗产继承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谢友情邀请,工伤,伤残等法律我倒懂一点,我自己做律师,经过一场,至于继承遗产法,我不内行,凭想像,一定具备与患产有关的法律亲情关系,分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第三梯队,各按法律规定裁定所得遗产的,百分之几,因是外行,恕不卖弄,凉解,✌✌
随着家庭财产体量的不断增大和财产形式的日趋多元化,涉及继承的纠纷也呈现上升趋势。如果继承人要想通过诉讼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则应向法院提供如下必备材料:
1、证明被继承人已经死亡的文件材料,如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的火化证明、派出所开具的死亡销户证明等;
2、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继承关系的文件材料(以第一顺位继承为主),如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用以证明第一顺位的父母子女夫妻关系,以及这些人是否存在死亡的情况证明;
3、需要继承的遗产文件材料,遗产为房产的应提供房产证,为银行存款的应提供存折或者调取银行账户余额,为车辆的应提供车辆登记证等;
4、主张遗嘱继承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谢邀请。
这个问题需要去(1)公证处处理,(2)律师会告诉准备那些资料。
公证处有一系列的表格,按照表格去做就可以。
因为,条文都一样,每人有每人的特点,细节还要有一定的专业人士指点迷津。
不走公证处的,不要律师的,费劲周折,也可能打不赢官司。
首先看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按照顺序继承就完事儿,遗嘱继承又要看遗嘱的类型和效力,有效遗嘱直接按照遗嘱继承就成。现在说到证据,如果遗产继承发生纠纷甚至对簿公堂了,证据就需要了,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遗产继承纠纷案一般而言需要以下证据: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8)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10)其他证据
四川合状律师事务所蒋宁律师为您提供,时间有限,有疏漏敬请谅解。
想要通过诉讼继承遗产,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需要向法院提供的材料:
1、证明被继承人已经死亡的文件材料,如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的火化证明、派出所开具的死亡销户证明等;
2、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继承关系的文件材料(以第一顺位继承为主),如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用以证明第一顺位的父母子女夫妻关系,以及这些人是否存在死亡的情况证明;
3、需要继承的遗产文件材料,遗产为房产的应提供房产证,为银行存款的应提供存折或者调取银行账户余额,为车辆的应提供车辆登记证等;
4、主张遗嘱继承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您好,提供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如遗产清单、产权证书、发货票、证人证言等。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或在其他形式共有财产中(如合伙财产等)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遗产在共有财产中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书、合伙协议等。合伙企业是否清算或营业,审计证明等。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律拟制血亲或与之有密切关系的旁系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证明材料,以及他们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证明材料。
遗产继承共有物包括哪些?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包括:
1、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2、人身权不可继承。
3、抚恤金、生活补助费。
4、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
5、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没继承遗产需要什么证明?
拿出证明自己没有继承遗产的书面证明。若是放弃继承遗产的,可以签订书面证明以表自己放弃遗产继承,即可证明没有继承遗产。民事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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