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
如果和事业单位发生劳动纠纷能不能申请仲裁?是否受理?
事业单位人员有编制内外的区别,而需引起诉讼的内容则不一样
有行政诉讼方式或劳动仲裁
这两个机构一般在一起办公
行政诉讼结果不满意可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可依据劳动法,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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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法执行。但事业单位一般签订聘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首先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执行,如上述法规中没有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事业单位 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事业单位 与其工作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到设在当地人事局的人事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如果人事仲裁委对该争议已做出裁决后,不服裁决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的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江西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事业单位分类中是属于哪一类?
资料来源:
江西省成立全国首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 近日,江西省编委办下发《关于省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更名的批复》,
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全国这是首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新的仲裁院将原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职能进行了整合,
今后劳动者在工作中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
将能依据争议性质,得到专门机构的依法处理。
该省还作出要求,
设区市一级在考虑机构设置时要把仲裁院建设纳入总体规划,
整合设区市级劳动人事仲裁资源,解决机构实体化问题。
据悉,劳动人事仲裁院
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核定编制11个,
下设综合立案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科和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科。
整合后,建立起了统一规范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
实现了办案制度、办案体制、办案程序、办案场所、办案机构的五个统一
【2】
劳动仲裁的投诉和立案?
劳动仲裁立案程序怎么走? 一、申请劳动仲裁程序的申请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劳动仲裁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6)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二、申请劳动仲裁程序的立案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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