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违约金相关规定是什么
借钱到期不还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合同违约金吗?
在借贷合同中,常会约定本金、利息和违约金三项主要内容。
关于本金,即出借人实际出借给借款人的数额;
关于利息,即在借期内,借款人除归还本金外,还需按一定利率支付出借人“好处费”;
关于违约金,通常是对出借双方的一种惩罚性约定,即出借人不按约定出借约定款项,或借款人不按约定偿还所借款项。
实践中,利息和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为准。但最好不要超过法律红线,即合计不超过24%。
综上,只要你们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通常法院是会支持违约金诉求的。
哈哈,小小提示下,欠钱是爷啊!老赖也挺多,能不借就不借,碍于情面,非借不可的话,借款合同、借条等一定要明确,另外,出借款一定要走转账的方式,或支付宝、微信等,千万别现金,切记!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关键看合同种有无约定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如果有约定,在约定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关于利息。要从两个方面分析,如果合同约定了利息,那没有问题,只要利息没有超过24%,法院一般会支持。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此时要看借款人的身份。在出借人时自然人得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是公司,我们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如果借款人是自然人,那么就不能主张利息。当然,对于超过借款期间的利息是可以请求。
这要看你当初的合同上有没有写到过期不还如何赔偿之类的内容,还有你写的欠条还是借条,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我的建议一般还是不要借钱,现在这个社会他找你借的时候你是爷爷,你找他还钱的时候他就是爷爷了。
视频加载中...借款到期不还是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是经常会听到此类事情的发生的,借款的话一般分为向金融机构的借款,与民间借贷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借款的类型
1,向金融机构的借款一般需要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双方意见一致即成立,后期出现违约的情况,一般都会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这种情况一般无较大异议。
2,民间借贷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由于双方都是自然人,借款人之间大多是熟人朋友,而这类型人群对于法律合同的了解有限,最多也就是签订一张借条,至于利息违约金的大都意识较为淡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达成是按照借款交付情况,作为达成标准的,一般只要出借人交付了借款就属于合同已经达成了。
借款到期不还
1,逾期利息费用,那么对于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利率计算,但是约定利率不能超过24%,无约定的按此计算),所以如果借款让人不能及时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预逾期资金的利息费用。
2,违约金,对于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的,在合同签订是出借人即需要将逾期不还的事项及处理方式说明清楚,如果前期签订合同时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那么出现违约情况,出借人是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以及逾期借款的资金利息费用,但是违约金与逾期借款利息的综合支付金额,不得超过逾期借款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总结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虽然可能大家都是熟人,但是该有的借款手续以及法律凭据还是不能少的,不然最好出现意料之外的情况时,就是法律想要保护你,也会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让自己丧失相应的权力,那时损失最大的还是自己。
2025年钢材合同逾期违约金标准?
1、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违约了怎么解决
1、可先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判决。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违约金怎么定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1、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2、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
看来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
民法典违约责任规定?
《民法典》第566条第1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违约,即违反合同。违反合同义务,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多少?
前面大多回答了民商事纠纷中的违约金问题,我只就劳动关系中的违约金问题做一个回答。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法律上已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即只有竞业限制及服务期关于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劳动合同法》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即只有竞业限制及服务期关于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约定才有效。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因此其他情况下离职的违约金约定无效。
违约金一般是合同总额的30%,比如100万的标底违约金是30万。超出部分应该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二、依法合理调整违约金数额,公平解决违约责任问题
5、现阶段由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影响,民商事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现象比较突出。对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所约定的过分高于违约造成损失的违约金或者极具惩罚性的违约金条款,人民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等关于调整过高违约金的规定内容和精神,合理调整违约金数额,公平解决违约责任问题。
6、在当前企业经营状况普遍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对于违约金数额过分高于违约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坚持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的违约金性质,合理调整裁量幅度,切实防止以意思自治为由而完全放任当事人约定过高的违约金。
7、人民法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调整过高违约金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准,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综合权衡,避免简单地采用固定比例等“一刀切”的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可能造成的实质不公平。
8、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妥当解决违约金纠纷,违约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进行免责抗辩而未提出违约金调整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就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违约金过高问题进行释明。人民法院要正确确定举证责任,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条款继续有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上限是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过高或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当事人是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份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双方自己约定的,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根据第《民法典》第585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既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那么如何界定这个“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也就是当事人约定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同时,《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2条,也将超过造成损失的30%作为认定违约金过高的基本标准,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关于合同违约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违约金在《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相应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引用《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涉及违约金的条款作为裁判的依据,主要法条如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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