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都有哪些

法律百科 2025-08-10 1
很多朋友对于可以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都有哪些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行政处罚权只能由什么行使?
  2. 对行政机关作出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受处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 哪些机关和组织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权只能由什么行使?

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这就要求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罚实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或组织。但对于行政拘 留、劳动教养等涉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则只能由法定行政机关行使,不得委托其他机关 、组织代行。  行政主体进行委托时,受委托方必须具备下述条件方可委托:(1)相应的机关、组织是依法 成立的;(2)其不具有营利目的;(3)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业务的工作人员; (4)具有对违法行为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  

 受委托的机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并接受委托行政主体的监督, 不得再行委托。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实施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权只能委托给行政机关或者符合条件的组织来行使,不能委托给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行使,更不能委托给个人行使。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对行政机关作出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受处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一是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二是对民事纠纷的处理。行政复议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3、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  4、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应当向本机关说明理由。参考资料:

哪些机关和组织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国家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实施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   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及有条件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事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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