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法律百科 2025-08-10 1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没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1. 入职三天发生工伤,未签用工合同、未缴社保,企业负担什么责任?
  2. 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后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吗?

入职三天发生工伤,未签用工合同、未缴社保,企业负担什么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按照《社会保险费》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书面的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由用人单位支付您的工伤保险待遇。

只要办理了正式的入职手续,不管是入职三天还是一天都应该算工伤,只要是正规的企业,工伤保险是无缝连接的,就算企业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处理的方式也是要按工伤保险的赔偿方式和标准赔,赔偿金由企业承担。因为《工伤保险条例》已经说的明明白白,国家也有明确规定,这就是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的正当利益。

题主提的这个问题,入职员工上班三天发生工伤。企业是不能以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免除责任的,就是劳动试用期和实习期发生的工伤事故,企业也是要履行工伤的赔偿义务的。

那么,这个企业需要承担什么赔偿责任呢?

就算说,只要构成了工伤保险事故,那么企业就要依法承担:

造成受伤的,赔偿医疗费和康复费用。

造成残疾等级的,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还要按规定赔偿生活护理费。

造成死亡的,按规定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这是比较特殊的情况,但仍然有不少的公司遇到过,这种情况实际上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员工入职三天发生了工伤,企业会负担什么责任?可以说如果企业操作得当,基本不用承担什么责任,就按照正常的工伤进行就行!

对于大公司,一般在入职的当天就立即给员工购买上工伤保险,就是防止这种特殊情况出现。因为工伤保险是当天缴纳,次日开始就能享受的。虽然入职几天发生工伤的概率小,但还是有万一的情况!

一、入职三天,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合法!未缴纳社保,有争议!

实际上,公司只要在员工入职的一个月内,签订完书面劳动合同就可以了,所以入职三天没签合同,也没有任何问题。不过一些规范性的企业,为了安全考虑,入职当天就会签订完劳动合同。

而社保,原则上是自入职之日,就要为员工缴纳上,而实际中,因为工作量的问题,很多公司都是在员工入职后,第一次社保扣费前,统一给员工缴纳上。这样就造成了时间差,从而存在风险。

二、入职三天发生工伤,没合同,没社保,企业负担什么责任?

根据一些公司的实际情况,这里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是一些不讲究的公司,这个时候就坚决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而员工这个时候要想证明劳动关系也非常困难,因此很多员工再次就会吃很大的亏。但如果我们在入职时稍微注意点,那么还是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如果企业耍赖不承认劳动关系,但员工又能证明,那么工伤保险的相关责任基本上都是由公司承担了。

2、规范公司的做法是,立即给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并且缴纳工伤保险,同时向社保局说明情况,就是工伤发生时间在缴纳工伤保险之前,一般针对这种入职三天就发生工伤但没来得及缴纳工伤保险的请夸过,社保部门会通过批准的。

那么后面一切都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走,这其中由工伤保险支付的,以及企业承担的责任如下。

1、工伤保险承担的有这些:

-缴纳工伤保险后相关医疗费用的报销;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经过批准的护理费、食宿交通费,也是可以报销的;

-如果之后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还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企业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在缴纳工伤保险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能由公司承担,如果批准通过,可由工伤保险报销;

-工伤医疗期,也就是停工留薪期的员工工资,这个企业要按照规定足额支付;

-如果后续解除劳动关系,企业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总的来说,入职三天,没签合同,没缴纳社保,从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但主要还是看企业的应对措施。

这种事情,在几年前,我们这里发生过;

1;那是一个建筑工地,包工头从劳务市场上,叫了十几个建筑工人,他们是按天计算的,就是干一天支付一天工资,当天下班当天结清,工地可以第二天不用你,你也可以第二天不干了,那时一天的工资是150元,只要工地继续用,也有的干很多天,不管干多少天,都是当天结清工资。

其中有2个人干到第二天,这2人正在脚手架下干活,突然被掉下的一块架板砸中,一个当场死亡,另一个受了重伤,在医院里住了2个多月,最后残疾失去了劳动能力。

后来是包工头所承包的建筑公司做了赔偿,死者得到了36万的赔偿金,伤者扣除所有的治疗费,得到了17万的赔偿。

据说当时这2人也有责任,和他在一干活的还有好几个人,都见证了他们的失误,还有另外一个人也在失误责任中,但那个人太穷了,啥也赔不起,最后不了了之了。

2;还有一个建筑施工监理员,22岁,刚入职第一天,下午,工人都下了班,那个监理员很负责任,想上楼顶看一下施工进度和质量,但是楼层有6层高,工人都下班了,没有人能开卷扬机(那时还不是塔吊,而是龙门架卷扬机上料),工地上只剩下了看守工地的1个50多岁的老人,那个人不会操作卷扬机,监理员和他说了一下,就站进上料台,让那个看门人开卷扬机把他送上去,看门人就开动了,但停晚了,卷扬机升到顶,就把钢丝绳拉断了,料台从20米的高处,直线掉下来,重重的蹲在地上,里面站着的监理员当场被蹲的昏死过去,在医院里抢救了7天,最后变成了植物人。

看门人是包工头的姐夫,第二天就回家吃三顿去了,那个监理员后来所有的费用都有那个包工头和建筑公司共同承担(包括家属陪护费等),工资待遇一切照旧,直到四年后,一直这么维持着,再后来就没有消息了,不知道是怎么处理的了。那个看门人好像没承担什么责任,只是他大半年的工资妹夫没给他,妹妹也经常数落他没用,据说他妹妹家从那次事故后,日子就再也没有了起色,赚的钱都贴进去了。据说他妹夫前前后后花了几十万,建筑公司花了更多,没有具体数据。

企业仍应按工伤对待

入职3天企业为何未签用工合同?不管签没签用工合同,企业实际用工了,工人实际参加劳动了,形成了劳动关系。工人入职时,企业就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进行安全培训,并指定班组长手把手的安全知识传帮带。可是这个企业只顾让人生产,怱视安全,出了工伤事故,这叫欲速则不达。实践证明,对新入厂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叫磨刀不误砍柴工。刀不磨去砍柴,砍不了柴。不进行安全教育,仓促生产出了工伤,倒眈误生产。

入职3天能不能算工伤?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七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五条,有三种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类工伤是普遍的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两类工伤也是常见的。

题主没详细介绍入职3天的工人发生工伤的具体情形,定上工伤应该没有异议的。

发生工伤,企业应承担什么责任?

1,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2,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即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能力鉴定。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1年后申请复查鉴定。

4,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到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康复性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确需安装辅助器具,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6,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确认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3个等级分别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50%,40%,30%

7,鉴定1~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退休。5~10级伤残的,不同待遇。

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后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吗?

当然可以。

首先要做的是去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需要提供的证据例如公司发工资的银行流水,社保记录,平时工作的打卡记录,有些公司用钉钉打卡,或者有OA系统,这些证据截图保存,以防公司将你踢出。如果是指纹打卡,或者面部识别打卡,建议录像保存证据,如果以上证据都没有,可以考虑录音证据兜底。

其次,社保局报工伤,工伤证下来也需要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养伤为主。

然后,伤情稳定之后,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费用2000-3000,这个是个人支付的。

伤残等级做完之后,和公司主张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不予认可,这时候还需要再走一次仲裁,要求工伤赔偿。

原则上工伤的大部分赔偿费用都是社保中心来赔,因为我们上的五险中有工伤险,现在如果公司没有给上社保,那这个费用就是需要公司全额支付。

在此提醒各位劳动者,在工作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保这都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不予落实,可以直接劳动局投诉。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祝各位顺利。

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后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吗?

视频加载中...

我们国家的劳动法是很保护劳动者的一部法律。其中规定,只要有劳动关系,就要签劳动合同。企业违法不履行他们应尽的义务,就要面临着相应的惩罚。

法律中是这样规定的,上班起30天内必须签合同,否则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限一年。说白了,员工以不签劳动合同为由劳动仲裁,最多可以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而且,如果持续一年都没有签书面的劳动合同的话,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无限期劳动合同意味着,除非存在特殊的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该合同直至退休才终止.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哪怕出现解除合同的情况时,用人单位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不签劳动合同往往同时伴随着不交社保。依据劳动合同法,违法不交社保,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算半个月工资。

还有一个重点,享受以上权益的核心是你要能证明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所以要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最后,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只有一年。如果大家想要拿到双倍工资,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哦。

关于没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