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迁条例中房屋补偿的标准是怎么定的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房屋拆迁分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补偿原则是不得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但是没有详细规定,实践中主要有三种补偿方式:
1. 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 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
其中,宅基地的地价要参考您当地政府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可以进入省自然资源厅查询。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实践中有两种补偿方式:
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
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标准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征收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按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每月补贴;
3、房屋征收奖励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拆迁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最新发布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对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款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却有着大的指导方针:不得降低原有生活质量,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先补偿后搬迁等。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怎么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补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保证房屋被征收群众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低于市场价格就可以保证被征收人所得补偿在市场上能买到区位、面积、用途、结构相当的房屋。
楼房拆迁补偿标准大概是多少?该注意些什么?
你好,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的需要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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