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诉讼参加人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被告代理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庭审过程中需要宣读什么材料?
需要准备,被告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委托书,上庭所需资料,答辨状,相关证据复印件及原件。庭审过程中等原告方对完身份信息后及陈述诉求等后,被告代理也要核对身份信息,然后读答辯状、接着原告被告双方质证,辩论,被告代理人吋原告的事实理由及证据进行反驳与对质……最后向法院出示证据原件进行核对,退庭。
先要宣读答辩意见,然后是双方质证,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文件及质证意见,最后可以有一个简短的结辩意见。 在开庭时会审查你的代理资格,所以相应文件还要准备好,比如委托书一类。 民事案件中被告需要做如下准备工作: 第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第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第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第四,被告举证。 第五,法庭辩论。 第六,最后陈述。
民事诉讼中。被告代理人需要准备答辩状,如果有证据材料,也要准备好。庭审过程中按法官要求,宣读答辩状,如有证据材料,就要出示,并宣读证据的内容及在案子里的作用等。但也有法官不要求宣读答辩状,只需要说”诉求如答辩状所示”即可。代理人的关键作用在于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
单位可以随便指定人参加诉讼吗?
可以。只要是法律范围内所允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根据《民诉意见》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
中国民事案件审判至少要几个人?
审理案件所需要法官数须根据法院审理的程序来决这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如果是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须有一名书记员)。
如果是普序,则由三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两名陪审员)和一名书员审理。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合议庭的成员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的成员的人数,必须是单数(三人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八条 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
第十四条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
被告人需要直系亲属陪同出庭么?
没有必要。
直系亲属陪同被告人出庭,起不了多大作用,亲情代替不了法律。
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出庭,也可以授权委托通晓法律的直系亲属或者亲朋代理(需要被告人的授权委托和法庭认可)。
没有获准授权的直系亲属,即使出庭(如果要说出庭),也只能算是旁听者,在法庭上是没有发言权的。
不一定非要直系亲属陪同出庭。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公开进行,除开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和经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他的案件都是公开进行的,允许旁听。
所以被告人出庭既可以由直系亲属陪同,也可以由其他亲属陪同,也可以由朋友陪同,甚至不需要人陪同,自己出庭也无不可。
民事诉讼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1、民事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法律,包括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及个别情形下的国家(如国家成为无主财产的所有人)。
2、民事客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通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成为民事权利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建立的目的,总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取某种利益,或者分配转移某种利益,因此,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所承载的利益,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联系的中介。这些利益虽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但可归结为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依利益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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