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与缓期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什么意思?是2年以后再执行枪决吗?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法律判决行文中常见的术语。这一判决规定,是在充分掌握人们具有的强烈的求生欲望的前提下,设置的一种人性化的法律条款!!!请看实践:
一,多年前我曾亲自参看过执行枪决的现场。不难发现,别看死刑罪犯生前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但在执行枪决前的那一刻,个个都无精打彩,由执刑者拖着跪在地上,精神防线全部崩溃,……。
二,实践证明,凡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者,大都由死缓转成无期徒刑→而没有被执行死刑!有立功表现后转为有期徒刑。为什么是这样呢?因为大多数凶犯只有在判死刑时才知道生命的可贵,才产生强烈的悔改意愿,当知道被缓刑后,大多数凶犯都在二年劳改中表现很好→都想重新做人!因此二年后,大多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都转为无期徒刑!(二年后表现不好而被枪决的只是极少数)!
现在人们约定俗成的普遍认识是:凡被判决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就死不了了。大都转为有期徒刑而沒有被执行死刑!这就是中国法律条款中最能体现人牲化的地方。
死刑犯通常直接从看守所就拉去了刑场,死缓犯的话都被投进了监狱。我见过一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小伙,缓了连半年都没有就吃了枪子。
这小伙子是因为杀害了自己的女朋友而被逮捕,一般说来只要是和感情相关的事量刑上都会有一定的酌情考虑,最终这小伙子被判了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他之所以伤害了自己的女朋友是他发现女友“出轨”了,可后来他才发现全都是误会,只是普通的单位聚会并不是所谓的情人私会,这一下子给他很大打击。
他觉得对不起女朋友,也觉得活着没啥意思,然后就劫持了另一名罪犯,最后因为在死缓期间又故意犯罪经过最高法核准执行了死刑。
其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不是说两年后再执行死刑,而是设置了一个两年的考验期,在考验期这两年里可能有以下几种结果。
第一,死缓两年期间在监狱中遵规守纪,积极表现,重点是没有其他故意犯罪行为,确有悔改表现直到考验期结束,这样的话经监狱上报、检察院审核后,可以由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
第二,死缓期间依旧为非作恶,不服从管教,不认真劳动,甚至有伤害他人等故意犯罪行为,那就只好送他一路,经最高法核准后执行死刑。
综上所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两年其实是一个考验期,并不是说两年后肯定就会执行。
当然,如果自己作死的话,用不了两年就能吃了枪子。
另一方面讲,只要好好表现,即使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有可能改判无期、有期,坐个三十年左右还有机会出来。
法律给了一个活命的机会,珍不珍惜就看自己的了。
“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什么意思?是二年以后再执行枪决吗?
法院一旦对犯人下达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书后,这说明犯人的罪刑已经严重至极,仅次于立即执行枪决的犯人。
法院判了犯人死缓后,也等于给即将归西的犯人又重新找到了一条死而复活的出路,那就是死缓犯人在监狱里通过二年的改造,让政府对其以观后效。如果在监狱里死不悔改,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犯罪恶的严重性,不痛改前非,仍然是我行我素、不服劳改、顶撞狱警、打架斗殴、张口骂人等,那样的话,到二年期就该吃枪子归西了。
假如说当法院给死刑犯人下达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书后,该死刑犯感谢政府不杀之恩,在监狱里老老实实服刑,勤务工作主动,并又揭发检举别的犯人犯罪事实,有重大立功表现者。死刑犯罪分子到了缓刑的二年期时,法院根据该死缓犯人的立功表现,可以重新改判他无期徒刑,在无期徒刑服刑期内又有重大立功表现,该犯人在服无期徒刑中法院还可以重新改判该犯人为25年徒刑。
作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只要不是那些穷凶极恶社会上的暴徒,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民愤,立即执行,和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人,我国的司法就会判处那些死刑犯缓期二年执行。这主要是显示了我国司法是人性化的社会国家司法制度,也是避免寃错假案的最好方法。
作为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并不是二年以后再执行死刑。主要在这缓期二年中,只要好好认罪服法,接受改造,洗心革面,从新做人,无再有犯罪的情况事实下,我囯的法院就会改判决为无期徒刑,免去一死。
如果是在这无期徒刑改造的过程中,好好接受劳动改造,有立功表现的,就会减刑改判为有期徒刑,随着接受改造表现好的,有再次立功表现的,就可以提前出狱。这就是我国司法人性化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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