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复议和环境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百科 2025-08-1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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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详细比较?
  2. 公务员考试行政法中,行政许可法与行政处罚法的联系与区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详细比较?

  仲裁:仲裁(Arbitration),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的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制度。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它是现代法治国家解决行政争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

  区别:

  一、参加的主体不同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

  二、主体的地位不同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平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受实体法民法调整;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为行政相对人,一方是国家的公权力机关,受实体法行政法调整。

  三、调整的客体不同

  仲裁与民事诉讼所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生、财产关系;而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调整的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的行政侵权行为。

  四、管辖的机关不同

  仲裁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选择仲裁机关,为第三方调解机构,实行的是“一裁终裁”制度;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是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实行“两审终审”制度;行政复议是相关的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五、他们之间的关系

  当事人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再进行民事诉讼,视为放弃了诉讼的权利;当事人选择了民事诉讼就不能再进行仲裁。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觉得是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可向有关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不进行行政复议,直接进行行政诉讼。

公务员考试行政法中,行政许可法与行政处罚法的联系与区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认定、评价并作出决定的一种行政法律活动。

2、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以该机关为被告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共同点:调整行政复议制度的法律是《行政复议法》,调整行政诉讼制度的法律是《行政诉讼法》,两部法律的法律位阶相同,均为国家基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均属程序法范畴;制定制度的目的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程序启动方式相同。都实行“不告不理”,因行政相对人申请(起诉)而启动、产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居中裁决行为,合法、公开、公正是两种制度共有的基本原则。

4、要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既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后再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起诉;法律、法规如果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必须先申请复议后才可提起诉讼,则行政相对人必须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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