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多少天才能分割遗产?
老人死后几天可以分财产?
老人去死后、得办理丧事、清理遗物、到社保或民政局办理各种事情后才有时间理清老人的财产。
老人去世、只要有他的银行密码直接去取就是。如果没有密码,就去公证处办理手续后再去银行取钱。
至于几天能分财产,并没有时间定论。看你们办理的快还是慢了。有的老人活着时钱财交给老伴、子女的。时间上会很快。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老人去世没留遗嘱的遗产怎么分配?
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位继承人平分。
没有遗嘱前提,由老人合法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您好!
这种情况下,基本可以认为:按照法定继承,来对遗产进行分配。
按照题主的描述:没留遗嘱,那么推断应该也没有留下过其他关于遗产如何分割的书面说明(例如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继承份额来进行分配。
关于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的规定
如果单纯从法条上来看,确定继承人、继承权分配比较简单——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去世人的父母、子女、配偶;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去世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仅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
原则上,法定继承情况下,遗产份额由法定继承人均分。
但是,因为每个家庭情况不同、继承人是否有去世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去世时间的先后关系等等,就会产生很多不同的结果。
既然题主提到“老人”,意味着老人的父母可能已经不在世了。
这里我们先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
假设:老人去世的时候,老人的父母均已过世。
老人有三个孩子,均已成家、为人父母。其中,老大已经过世,留下一个孙子。
两位老人均过世之后,他们的遗产份额由三个孩子继承,均分。但是,因为老大已经先于老人过世,那么,老大应继承的份额,将由老大的儿子(即老人的孙子)代位继承。但是,孙子只能继承老大应当继承的份额。
最终,继承人就包括了老人的孙子、两个孩子,平均继承。
这个例子比较简单,目的只是围绕题主问题,给出结论:
法定继承情况下,以老人为中心,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和范围,确定法定继承人。
如果有子女、且子女早于老人过世,那么子女的子女也同样纳入法定继承人范围。
以上例子,举的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例如,老人一辈子没结婚、没生子、去世时其父母均已过世),那么就看看有没有兄弟姐妹。分割方式与上例的原则是一样的,不再赘述。
父亲去世,儿子放弃财产继承权,儿媳有权要求分割遗产吗?
您好!
这种情况下,儿媳妇没有权利要求分割遗产。
根据题主描述,推测延伸出三个信息:
- 不存在转继承问题。因为儿子放弃继承权,说明当继承发生之时(父亲去世),儿子健在,已经做出了放弃声明。那么,儿子放弃继承,意味着儿媳妇、儿子的儿子等,均无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 不存在儿媳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问题。题主描述的情况,父亲必定早于儿子过世,所以,不存在诸如“儿媳妇代替去世儿子,对公公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能。因此,儿媳妇不能成为公公的法定继承人。
- 不存在父亲生前订立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由儿媳妇继承的问题。题主提到“儿子放弃财产继承权”,推测在大概率情况下,父亲生前不会订立遗嘱、把其个人财产指定给儿媳。
再结合我国有关法定继承人的规定——儿媳(女婿)并非公婆(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因此,从法定继承角度,他们是没有继承权的,相应地,也就不会涉及到诸如放弃、主张分割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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