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什么是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职员,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职员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单位若是已经没有了继续向职员支付工资的能力,那么是可以向职员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请求的,此时由于职员本身是不存在过错的,故此为了这些职员在离职后,依旧能在再次找到工作时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是需要按照规定向职员支付补偿金的。
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指的是劳动者、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何种情形下可以和不可以解除和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受了工伤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国劳动法,如果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然而,如果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影响了工作能力,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肯定的回答,不可以!用人单位除以下情况外,不可以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2N的经济赔偿。
1. 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但这种情况,也是讲究真凭实据,不是可以随意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以下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赔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其他用人单位如果强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将是违反行为,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才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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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尤其是“随时”两个字。怎么说呢,其实很多已经回答了关于用人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但还没有人问过“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定义就是,今天辞退你,你就得立即走人。其实我们看完了劳动合同法上关于合同解除的条款,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能做到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就只有以下几点:
1、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纪;3、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害;4、员工建立了双重劳动关系;5、因员工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6、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均做不到“随时”,都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
那么,用人单位怎么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呢?答案很简单:就是肯花钱!用人单位可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啊,只要愿意陪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只要钱给足,员工肯定是没什么意见!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钱没给足,同时又想“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员工只有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主要分为无条件解除、有条件解除以及不得解除三种情况。
我是职场新人秀,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解除劳动关系可不是用人单位想解除就能解除的,那样的话也就太随便了,劳动者也得不到任何的保障。因此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杜绝用人单位随意解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加以说明,具体解除方法则可是分为无条件解除、有条件解除以及不得解除三种情况。接下来我就细说说他们之间的区别。
无条件解除
也就意味着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任何补偿以及提前三十天的局限要求内。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
试用期内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导致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员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像试用期不符录用条件则是指双方约定录用条件而经过试用期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此时辞退劳动者是不需要支付劳动者任何经济补偿的。
有条件解除
也就意味着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1月代通知金以及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也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员工不胜任工作岗位,经调岗或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批量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企业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或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企业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另外像这几种情况用人单位是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 老——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2. 弱——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健康检查,或疑似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3. 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残——在企业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5. 孕——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6.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代表员工进行集体合同谈判的代表等
总之:用人单位想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不是想解就能解的。
不可以!
(一)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毫无疑问,我觉得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用人单位属于有钱任性型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法定条件的,满足一些情况的话,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是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得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是这些情况的话,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他情况下,一般来说也是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之后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况还要向员工支付“代通金”或者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单位与员工没有进行事前的协商,而是自说自话将员工辞退,同时员工也没有上述几种情况的,则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员工是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因此,要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当然是可以的了,只要单位愿意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愿意掏钱的,任何时候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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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法定情形包括:协商解除、过错解除、非过错解除和经济性裁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过错解除的条件,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是指劳动者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没有维护用人单位利益,存在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财产遭受重大损害。
我们提醒用人单位,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注意:1.劳动者是否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2.该行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失职,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什么情况是属于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单位应通过规章制度进行界定或量化。否则,一旦劳动者持有异议,相关部门在处理争议可能会因为无相关规定或者有规定但缺乏具体的标准而导致对损害程度产生下同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影响对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理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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