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将公司公章自己占有应该怎么办

法律知识 2025-08-21 3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股东将公司公章自己占有应该怎么办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 公司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被部分股东或者个人占有如何解决?

公司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被部分股东或者个人占有如何解决?

注意:视案例不同,具体情况不同 仅供参考建议

公司公章是确认公司商业活动最终意思表示的法律凭证。

公司合同章是确认公司与第三方达成协议的法律凭证。

公司财务章是代表公司进行资金收付活动的凭证。

公司营业执照是公司具备经营资格的主体凭证,2014年我国各地逐步实施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为一证,一证一号。

建议:视案例不同,具体细节有待鉴别

1)紧急措施

公司证照一旦被不当占有,将导致公司无法经营陷入僵局,采取诉讼的方式对于企业来讲时间确实过长,几个月甚至更长的诉讼期限内,公司一直陷于被动状态,极有可能造成由兴盛走向衰败。建议企业应当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损失或者风险的扩大化。如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对于公司的使用及效力问题进行表决,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向公安局、工商局等说明事由及时办理印照的挂失、作废手续;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行政机构如国土局、房管局等发出通知,如通知银行冻结公司账户停止对外支付、通知国土局停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等。

2)公司证照管理上的安排

A 合作协议或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中明确证照的管理

形成较为公平的处理方式且写在双方的合作协议当中,如一方掌管公章、另一方掌管合同章,一方掌管财务经办U盾、另一方掌管财务复核U盾,或者如上所述证照由双方共同保管。公司证照属于公司所有,是公司的财产,可以在公司章程内进行特别约定,也可以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方式进行具体管控,以免发生被不当占有的现象。

B 建立一套完套的证照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

公司应当建立一套较为详细能够切实可行的证照管理制度,并且确定相关的管理人员,做到有制度可依,有人负责。人员选择上最好做到相互制衡,以免发生轻易被人拿走占有的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他人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公司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之前,应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的监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起诉讼;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公司的证照被他人不当占有,即侵害了公司的财产权,股东有权依据股东代表之诉的规定作为原告要求不当占有人履行返还义务。

对于公司公章证照失去控制时,直接补办菅业执照、公章可能存在一定的障碍(具体需要看各地方工商部门的执行口径)。同时,虽然提起返还证照公章的诉讼具有可行性,但司法成本较高,长时间的公司经营僵局也对公司股东较为不利。

若实际经营中确有需要交由小股东处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防范:

一、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的持有人,以些保证后续要求返还的权利。

二、可以通过内部规定明确营业执照和公章的使用权限、程序及相应的责任,以防止小股东滥用营业执照和公章。

三、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需要同时补办的,在小股东不配合的情况下,整体难度会进一步加大。因此,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可以由两方股东分别持有,以此起到一定的牵制作用,同时为失控情况下的补办增加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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